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资讯

收300万、送300万元人民日报海南分社一员工获刑13年

收300万、送300万元人民日报海南分社一员工获刑13年

  被羁押两年多后,曾任人民日报社记者14年的丁汀等来了她的一审判决。2021年11月22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丁汀收受三亚原副市长王铁明300万元,行贿海南高院时任副院长张家慧300万元,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0万元;未退出的赃款300万元继续追缴。

  丁汀今年39岁(1982年5月出生),湖北应城人。2004年从武汉大学新闻系硕士毕业时,她在考取人民日报社的同时也通过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入职人民日报社后她选择就读在职法学博士。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人民日报海南分社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