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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br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br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总“4·13”重要讲话及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从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坚持法治先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推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一)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制定31项营商环境年度行动计划。充分运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0.9%,新设企业同比增长113.7%、位列全国第一。完成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年度任务。

  (二)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15项功能全部落地运用,并纳入离岛免税等特色应用,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均压缩一半以上。建立报关单“日清”机制,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企业进口提箱用时由原来的1-2天最短压缩至15分钟,出口货物集港装船用时由原来的2-3天压缩至平均0.5小时左右。在海南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基础上,2020年实现了海南自由贸易账户全功能型资金池业务落地。创新出台多项外汇管理举措,推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等14项创新举措。

  (三)完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建设。制定《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包容审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提高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出台行业组织赋权清单。建设海南省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平台。

  (一)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将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列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国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建议稿)草案。与全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起草小组进行会议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2020年12月,全国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一审。

  (二)加快推进调法调规进程。第一批涉及3部法律和5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已全部落地。2020年4月,十三届全国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3部法律的相关规定;6月,全国会授权国务院公布了调整适用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二批涉及教育法、畜牧法2部法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1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已按程序报国务院。

  (三)推进重要领域立法项目。提请省会审议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重点园区管理条例,以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29个涉自由贸易港重点立法项目。对重点园区下放43项权限,推动“项目进园区、让园区说了算”。颁布实施《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语言环境。聘请29名专业人士组成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登记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43件。

  (一)打造全省“一网通办”总门户。海南政务服务网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累计入网事项49544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我省在32个省级政府中排名第18位,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进入全国第二梯队。

  (二)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完成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6个重点园区推广极简审批制度。通过对相关审批事项实行取消、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和联合验收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降低企业成本,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三)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行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在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口市龙华区等改革试点单位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改革,全省各县级(含15个市县、8个市辖区)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出了行业综合许可改革、市场准入准营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制度集成创新,政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省首创推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精简了69.2%的审批程序、30%的申报材料和50%的申请表单,压缩73.5%的审批时限。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的服务模式,实现项目申报当天审核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材料一次报,表格一张填,业务一并办,证照一起领”。

  (四)开展全省事项梳理及标准化工作。基本完成“6+1”(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要素梳理,63个省级部门入网数2243项。19个市县入网数42791项。省级部门已全部完成国家基本目录的匹配确认;19个市县共计206个部门,事项目录确认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均达100%。

  (五)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全省基本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省和市县线上线下接入、政务服务事项接入,评价数据已与国家平台实现实时对传。全年评价办件2273400件,满意率达99.98%。初步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在线支付、统一物流、统一事项库等6个应用支撑体系。打通省级社保、公积金、户籍、出入境、交通、房屋网签、不动产登记和海口市相关部门的数据壁垒和办事渠道,梳理集成了自助办理事项清单,在全省建成500个政务便民服务站点,9家单位20个部门共231项政务事项实现办事“一机受理、一站通办”。

  (一)部署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抓好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形成以“四个最严”为核心的环保问题常态化整治机制。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对我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察。组织开展涉及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等专项领域督察,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对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问题整改工作,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已基本实现实体化运作。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广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海口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根据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结果,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海南省法治政府指数评估考核体系》。采取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全程参与为主、第三方评估为辅的方式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评估考核。经评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情况呈现健康有序发展态势。

  (三)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工作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启动修订《海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修订和出台《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与评查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海南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等5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进一步促进全省行政执法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动态调整,编制了《海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加快“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向纵深推进,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旅游文化等多领域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五)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三划转、三集中、三同步”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改革目标。全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513件,审结1273件,结案率84%。已结案件中纠错278件,占22%,一大批行政争议在复议程序中得到有效化解。全省行政机关承办行政应诉案件3613件,当年收到法院裁判文书2753件。

  (一)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升级海岛型立体化、智能化、可视化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治安案件受理数下降34.7%和32.3%,全省刑事案件下降5.8%,现行命案下降到建省以来最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组织、涉恶犯罪团伙308个。禁毒大会战推动吸毒率从8‰降至2.67‰。安全生产未发生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25.8%和35.1%。全年全省共作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决定书271份,罚款5463.2万元。开展旅游和文化市场执法活动2190人次。

  (二)持续规范市场秩序。部署开展清理冒牌知名医疗机构、打击、打击黑物业、整治网络直播带货、整治旅游购物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移动端互联网广告整治、电梯轿厢内商业广告整治、街头广告集中整治等三大行动,立案36宗,罚没199.99万元。发布“双11”网购消费提示,联合开展“网剑行动”。整治网络市场秩序,检查电商平台、网店3.24万家次。加强离岛免税商品网络交易监管,对548家商铺5168条违规信息进行整改下架。开展全省市场监管“迅雷”执法大行动,立案2234宗。聚焦民生领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对5家省级医院违法收费行为罚没1565.78万元,对4家商业银行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253.94万元。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案件3219件,办结2584件,罚没1.7亿元。

  (三)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品种、行业、区域和项目开展抽检监测共计34962批次。组织1230家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99.39%。开展肉类冻品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功破获涉嫌走私冻品的超大型“0823”专案,打掉7个冻品经营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40人。开展“115”专案专项执法行动,排查违法案件线条并全部立案,货值金额3246万元。对在产药品企业和在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检,检验合格率99.6%。

  (一)建成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超过20万人次,同比增长40%。加速《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各项改革政策落地,新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102家,增加72.9%,新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98人,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53家。2019年度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钱伯斯亚太排行榜”上获得推荐业务领域最多的15家律师事务所已有10家入驻我省。全国首个非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的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落地。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和经济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7万件。

  (二)积极推动构建自贸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健全“速调速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出台实施《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设立儋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广场(多元化解纠纷中心),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集中进驻,形成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全科受理或办理。成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组建一支由345人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其中境外调解员81名,分布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海南国际仲裁院的改制工作,实行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机制,全年新收仲裁案件3300件,标的额48.79亿元,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率为0.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扩展守法普法的受众对象。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全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编制《海南省省级国家机关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名目清单》,举办2020年全省普法骨干培训班。结合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作“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自贸港”专题报告,全省近2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聆听讲座。围绕打击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工作,以及宪法、民法典、社区矫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2020年“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27场,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创新运用普法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网络直播活动,通过央视移动客户端、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同步向全省、全国观众进行现场直播,在线多万人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法治日报等多家中央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升级完善“法治海南”普法微信公众号运维机制,举办2期禁毒、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电信网络等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答活动,访问量达34万余人次,18万人次参与答题。“法治海南”普法微信公众号有59篇信息被“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转载推送,获评“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广组织千分比奖。建立“海南普法”公益短信平台,累计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普法内容短信3408万条,确保普法载体更接地气。

  (一)市县政府依法决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市县政府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或制定目录不规范,未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个别市县政府对“放管服”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务配备不充分、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落后。

  (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编制多样、年龄老化、专业能力不足。

  (四)政务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信息集成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法治宣传部门联动需进一步强化。普法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

  2021年,省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大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市县政府将事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纳入市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海口市“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体系。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指导市县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平台管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三是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提质升级,优化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提高全省政务信息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实施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努力打造运行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行智慧监管,深化信用监管。三是大力推进12345热线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热线综合服务效能,推动建成热线大数据平台、智能应答客服和数据共享,提升热线服务效率。

  (五)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依托“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部门联动,不断拓宽普法工作面。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新兴媒体作用,持续升级“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普法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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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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