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亚中小学就近入学划片公布!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7月28日,三亚市教育局印发《三亚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我市对三亚户籍儿童少年,以户籍为依据,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详情↓↓↓
据悉,我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三亚户籍或在三亚居住且符合在三亚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三亚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
各中小学服务区域情况
各类儿童少年入学
(一)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从2020年8月1日-8月10日同步开始招生登记工作,并提供便利化的招生登记服务。严禁学校采用提前面试、协议招生、提供学业成绩、证书证明等为依据的提前招生。
新迁入的本市户籍儿童迁入学校所服务区域内的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8月1日,在此时间后迁入的,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方式统筹安排。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凡户籍在三亚市且学籍在我市各小学的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各初中学校服务片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市区各中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划片,各区教育局要做好除由市教育局统筹外的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2.需回我市户籍地就学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在我市,但小学学籍不在我市的小学毕业生需回我市就读七年级的,由家长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及学生学籍证明根据管辖范围于2020年8月10日前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区域进行统一调剂。
3.因特殊情况暂缓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确实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辖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4.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确保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动员盲聋、智障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特殊学校就读,对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前向居住地所在辖区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1.家庭信息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学籍在我市且已在我市各小学校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七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七年级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三)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现役军人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海南省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要求,驻我市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原则上到榆林八一中学和八一小学就读。
2. 援鄂医疗队队员及本市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照顾援鄂医疗队队员和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先就学”的要求,为统筹解决援鄂医疗队和我市抗疫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由市卫健委审核入学需求名单统一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予以保障。
3.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和《三亚市教育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三教基〔2019〕174号)要求,我省全职引进的大师级和杰出人才(“天涯英才卡”A、B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我市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
其他类人才引进落户三亚的人才子女均按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按户籍地直接到片区学校登记。
4. 其他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自贸港建设急需人才子女等特殊类人员子女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优先予以保障。
(四)港澳台籍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港澳台籍和外籍人员子女以居住地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港澳台籍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外籍人员子女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供护照、在华居留证、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
各类学校招生
(一)市直属学校招生
1.市直属小学。三亚市第一小学、三亚市实验小学、三亚市第七小学、三亚市第九小学、人大附中三亚学校、八一小学于8月1日启动本学区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工作,各校根据实际安排具体登记时间,并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2.市区初中学校。三亚市第一中学、三亚市第二中学、海南中学三亚学校、三亚市第四中学、三亚市第三中学、三亚市第五中学、三亚市南海学校等按户籍地就近入学,非三亚户籍学生结合“多校划片”,由市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登记时提供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等材料信息按要求进行统筹协调。
三亚市民族中学按生源地直接入学;榆林八一中学原则上接收驻军军人子女入学。
3.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属于“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资源引进工程学校,根据合作办学协议要求,尊重合作办学方办学自主权,两所学校在满足所服务区域内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的前提下,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4.各直属学校在满足学校所服务区域内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前提下,剩余学位由市教育局以统筹安排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各类人才子女以及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区属学校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由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学校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培训成绩、人机对话、提交简历、证书证明、冬令营集训、夏令营集训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拔生源。民办学校报名学生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等方式予以录取。
民办学校应优先保障学校所服务学区内户籍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所服务学区内户籍儿童少年新生填报民办学校且愿意支付相应学费的,学校应予以接收。
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和本市隔离病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自贸港建设急需人才子女等特殊人群子女填报民办学校,学校应予以优先保障。
>>>点击查看《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亚市教育局
陈思宇
美编:何颖颖
- 标签:萧县鹏程中学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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