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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持枪伤害他人潜逃 今日儋州警方成功将他规劝自首!

7月26日4时许,儋州市公安局经多方努力,成功规劝一名涉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涉恶在逃人员符某弟投案自首

符某弟,男,1984年6月8日出生,海南省临高县人。2017年11月11日晚,符某弟涉嫌在儋州市蓝洋农场十八队持枪伤害他人后一直畏罪潜逃。案件发生后,儋州市公安局立即启动涉枪暴力犯罪案件侦查机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和缴枪追逃工作。经工作,三名涉案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并缴获作案的三支改造的射钉枪支。但主要嫌疑人符某弟一直潜逃。为尽快抓获符某弟,儋州市公安局专案民警两年多来坚持采取多种措施对其开展全方位的追逃,同时组织专案民警到其家中做亲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

在警方强大的追逃震慑及有效的劝投攻势下,7月26日4时,符某弟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符某弟已被儋州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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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法制时报》

作者 | 林鸿河 马宏新 许光伟

编辑 | 邓捷

审核 | 付向荣 申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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