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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警方关于征集以罗周忠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及敦促在逃人员何朝岽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日,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以罗周忠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已抓获该团伙成员罗周忠、罗祥金等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团伙长期盘踞在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一带,存在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东方市公安局现就 在逃人员何朝岽面向社会通告:

1、在逃人员何朝岽务必在通告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

3、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不得为其提供任何资助,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案人员扭送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5、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和保护。对提供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者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经核实真实有效后,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公安机关正告涉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 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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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犯罪嫌疑人何朝岽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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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何朝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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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法制时报

作者 | 董林 苏晶

编辑 | 吴岳慧 王潇仝(见习)

审核 | 杨新华 廖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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