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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与其他的政策叠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与其他的政策叠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优惠政策的,可同时叠加享受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这8种税费的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还可以叠加享受50%的税额减征印花税优惠政策。

编辑设计: 海口税务

来源: 海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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