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信息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准入条件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准入条件

  电商指具备网上商城资格,可通过数据接口推送商品到网上商城进行直接售卖的供应商。电商准入条件如下:

  六、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ICP备案时间不低于3年。有ICP许可备案。提供网上商城的名称、域名及其标识;

  七、电商入围后与“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系统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进行商品信息推送,推送的商品要充足,不能无货可供。

  八、电商推送商品为电商自营商品,即有商品出入库记录等。本地电商推送商品还需有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商品制造厂商授权文件)授权销售的授权函。

  十、电商推送到网上商城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电子商务平台价格,不得推送针对政府的“特供”、“专供”商品,同时协助建设政府采购商品价格库;

  十一、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财政国库支付的有关规定,接受公务卡、转账等支付方式,支持采购人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合同后30天的账期日;

  十四、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问题的,入围电商须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电商须承担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十六、入围电商平台同时应面向其他消费群体,消费者可以在其平台注册并进行网购,且电商平台运营2年内有面向其他消费群体的销售记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