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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603138)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中+索赔火热征集中

海量数据(603138)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中+索赔火热征集中

  在2022年6月15日之前买入海量数据(603138)股票,且在2022年6月16日(含当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2022年6月15日,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2016)。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数据中心,搭建数据基础设施平台,为客户提供数据库、数据计算、数据存储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2022年1月9日盘后,海量数据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志敏、朱华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经查,陈志敏、朱华威作为海量数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17年6月28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因被动稀释和主动买卖公司股票,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3.44%下降至56.06%,累计减少比例为7.38%。二人在持股比例减少变动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编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陈志敏、朱华威二人为夫妻关系。一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陈志敏持股比例为23.93%,朱华威持股比例为22.38%,分别为海量数据第一大、第二大股东。

  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股东有2.9万多户,这意味着众多投资者或具有索赔资格。

  2022年4月20日,海量数据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海量数据的净利润为1127万元,同比减少67.47%;扣非净利润为635万元,同比减少78.6%。

  2022年4月20日,海量数据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海量数据的净利润亏损为1075万元,同比减少312.18%;扣非净利润亏损为1132万元,同比减少366.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315亿元。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海量数据(60313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W)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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