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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全省工信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全省工信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原标题: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全省工信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下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自贸港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工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紧扣当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督促检查工信领域企业是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情况,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投用情况等开展检查。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投入使用。

  2.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进行辨识评估,辨识出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落实具体防范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超限报警、火灾报警等功能。涉及危险的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3.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及时处置,并有处置记录;重大工艺、设备变更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并履行变更管理程序。

  4.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开始前,是否辨识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条件、落实控制措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履行许可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专人监护。

  5.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助燃物料出现严重泄漏,承压设备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安全设施或自动化控制系统长期处于故障,工艺运行长期处于异常工况等情况,是否采取立即停产或停止设备设施使用措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

  1.结合去年三防预案执行情况和抗击新冠肺炎等防灾减灾经验,是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查漏补缺,确保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1次消防培训。

  2.是否及时补充更新防汛抢险物料、设备、器材和救灾等物资,做到数量充足、品种实用,是否加强三防物资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工作,安排专库专人管理,确保三防物资及时有效使用。

  3.受疫情影响是否导致一线生产职工人力不足,督促企业组织人力资源、生产设备、安全部门岗位满足情况和安全生产能力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按照关键岗位员工到岗情况,确定生产安全方案。

  (一)各市县工信部门、工信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隐患闭环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处罚措施。1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

  (二)各市县工信部门从2月份起,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大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执法处罚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和工作亮点及存在困难问题以月报形式(可编辑版)报送我厅,并填报《海南省工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表》。

  (三)加强上下沟通和联动,我厅从2021年2月份开始将收集到各市县报送的信息综合形成全省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月报下印发各市县人民政府,并抄报省安委会。

  (一)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省工信领域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麻痹松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过硬措施,精准施策、分类施策、系统施策,切实把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明确排查治理程序,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促进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形成。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黎巴嫩贝鲁特港口重大爆炸事故、山东金矿1.12爆炸事故等教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停产整顿并按法律法规上限实施行政处罚。针对2020年本市县工信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排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从事前预警、事中处突、事后管控等各环节暴露出的问题,强化管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全省工信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坚决守住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对照检查重点内容,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拉网式自查自改,严禁各类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各市县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执法问责高压态势,对组织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警示约谈,对企业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的,一律停产整顿,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全省工信领域要做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博鳌亚洲论坛会期间等重要活动、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和应急管控措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设备设施维护、检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工信领域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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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省工业信息化局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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