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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海南推行3项交管便利措施

9月1日起 海南推行3项交管便利措施

  央广网海口9月1日消息(记者徐培培)记者从海南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根据统一部署,9月1日起,海南省将推行3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分别是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海口、三亚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地促进二手车流通。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在已实施的218个城市之间可以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如北京的车在海口就可以进行异地交易登记,在文昌暂时还不行,而海口的车在北京、天津等已经实施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城市,就可以进行异地交易登记。)

  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目前,海南实行货车禁限行区域的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洋浦、东方、昌江、澄迈、定安均可以实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后续如有新增的市县实施货车限行,也实施网上办理。

  全省推广应用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海南总队提醒:目前,海南省之前推出驾驶证电子化便民措施,驾驶人通过“警民通”或“椰城市民云”可使用,待决定在海南省推广时,将按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当前,正在试点的28个城市发放的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在海南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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