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人被罚没款812万元收到处罚告知书第二天便注销营业执照!
6月2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购进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的化妆品为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近日,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被罚没款8.12万元。
据介绍,今年1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案件移送函显示,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存在购进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该局于2月8日对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予以立案调查。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7日向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法定代表人黄某鱼于4月28日注销了“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的营业执照,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日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不能依法予以撤销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营业执照注销的决定”,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变为“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
调查结果显示,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于2021年11月为客户做“祛斑”服务时,将“卡美乐保湿增白祛斑王”作为祛斑产品使用在一名客户身上,并收取费用1200元。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从淘宝上购进上述“卡美乐保湿增白祛斑王”的主要目的为自用,购进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因自用觉得效果好便用在了一名客户身上,也未建立使用记录。
此外,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库中未查询到“卡美乐保湿增白祛斑王”的产品注册信息,也未查询到上述产品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广州市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
据悉,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购进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构成了化妆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使用的化妆品为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行为,构成了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6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黄某鱼(原海口江东新区雨婷美容养生工作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 标签:海南省营业执照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师生用画笔绘就如画清廉乡村
日前,以廉洁文化、乡村振兴等为主题的10余幅、共500余平方米的有“颜值”又有“内涵”墙绘作品走进村民的生活,装点了永顺县…
- 海南三个“提速”强化市场监管为疫情防控保“价”护航
- 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公示 海南两项目入选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家乡有担当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价格问题的消费提示
-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公示 海南两个农产品入列
- “硬核”服务!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帮助村民调试维修机械设备
- 海南药监部门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 海南大学与英国伦敦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离退休人员尽快完成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告
- 认证认可:助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