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应当参加

  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参加2018年度报告公示。

  三、年度报告报送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报送年度报告或至辖区工商所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海南工商网上年报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