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海南省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三次招标)询价
2022年度海南省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三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季度企业财务报表,或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3.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线上购买(提供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询价通知书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标签:海南省电子政务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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