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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全省流窜作案 胡某某等11人跨市县盗窃团伙公开受审

11月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胡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庭审现场 通讯员 陈艳 摄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胡某某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流窜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市、澄迈县、昌江县、三亚市等地,通过卡片开锁的方式共实施入室盗窃犯罪26起,盗窃所得的部分赃物销售给被告人刘某某,所得赃款已被挥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等10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刘某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对上述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1年不等刑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发表辩解、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 通讯员 陈艳 摄

由于该案证据较多,为了提高举证质证效率,洋浦法院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历时一天顺利、有序、高效地完成了庭审工作。因案情复杂,洋浦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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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法制时报》

作者 | 林鸿河 许光伟 王子良 陈艳

编辑 | 杨文华

审核 | 申王军 吴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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