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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近60人因醉驾被刑拘!海口警方公布两起警示案例

9月5日起,按照海南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海口市公安局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13日,已有近60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为提高广大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绷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根弦,海口警方公布两起警示案例。

乡镇不是查处酒驾的盲区

9月6日凌晨,海口公安交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园林东街路段执勤时,发现车牌号为琼A8xxxx的黑色丰田小轿车驾驶人周某(男,35岁)满身酒气。执勤民警当即依法对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24mg/100ml。

随后,民警依法将周某带至专业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周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25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周某交代,9月5日晚,他独自一人在大致坡镇某餐厅吃饭喝酒,喝了大约半斤白酒。喝酒结束后,周某独自驾驶车辆去文昌。他以为乡镇地区没有交警查酒驾,因此心存侥幸,没想到刚出门不久被执勤交警查获。

9月6日,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在校大学生酒驾被查

9月6日2时许,海口交警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在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与白驹大道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勘查现场过程中,交警发现车牌号为琼AD0 xxxx白色小轿车驾驶人豆某(男,20岁)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

随后,交警依法将豆某带到专业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豆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豆某交代,他今年20岁,是海口某高校在校学生。9月5日22时许,他和一个朋友在桂林洋龙窝村一烧烤摊吃夜宵喝啤酒,期间他喝了几罐啤酒。23时左右,两人吃夜宵喝酒结束后,豆某驾驶着租赁来的车辆送朋友回市区。在准备从白驹大道上琼州大桥时,豆某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

9月6日,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海口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最高会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刑罚,并处罚金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酒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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