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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儋州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儋州之声新闻网讯冯品婷 通讯员赵刚)儋州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高度重视涉及贫困群体案件,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加大对申请人是贫困户的涉贫案件的办理力度,为33名贫困户追回养殖专业合作社分红款19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古某世等33人与被执行人儋州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33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其通过参加被执行人儋州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劳动的方式获得收入和分红。因2018-2019年终分红收入迟迟未能兑现,家庭陷入极度困难,33名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儋州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张某某(同时为该社法定代表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分养殖专业合作社分红款181500元及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儋州市会来函对本案进行督办,要求市法院克服困难,公正司法,为贫困户挽回经济损失,解决生活困难。接到市会的督办函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件,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向张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对张某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拘留到案。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没有将其立即送往拘留所,在本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当日履行80000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暂时不予对其进行拘留。但张某某在履行完80000元债务后,并未按照承诺履行剩余债务。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某长期经营农业相关企业,有着不菲的收入,存在着很大的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嫌疑。本院遂严厉敦促张某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剩余债务,同时制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函等材料准备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最后严正告知被执行人张某某,本院将会对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摄于以上强大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于近日履行了全部案款及利息共计195822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儋州法院法院秉持服务大局意识,把握精准要义,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上主动作为,将执行工作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精准结合、深度契合,着力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对申请人是贫困户的涉贫案件做到优先采取执行措施、优先兑付执行款项,最大限度实现涉贫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影响生产生活或致贫返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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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儋州人民法院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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