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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18年海南省学生资助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最近各位媒体朋友都很辛苦,都在报道我们招生的各项工作,现在正值我们中小学划片入学、还有中招高招入学阶段,马上9月份就要迎来秋季学期,在这样一个时期,新生入学的资助问题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贫困学生,资助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是获得教育公平机会的重要途径。

  今天,我们教育厅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通过各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发布一下我们海南的学生资助政策。

  出席发布会的有:海南省教育厅孔令德副厅长、海南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王孝云处长、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陈炜主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客户三处余娟副处长、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杨海处长、昌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启贞主任。

  今天发布会有几项议程,首先观看十周年学生资助宣传展示片;接着省教育厅孔令德副厅长和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陈炜主任介绍海南省学生资助情况以及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最后是现场答复记者提问。

  十年资助宣传片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海南省对十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的汇总性成果,现在把这部片子向大家展示。

  感谢各位跟我们一起观看这部宣传片,通过宣传片,各媒体对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有了直观的了解,现在请孔令德副厅长对2007年—2017年的学生资助工作做总体情况介绍。

  我省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内容浓缩在刚才播放的十五分钟短片当中,有关重点工作,我再做个重申和强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强力推进的民生工程,我们海南省一直秉承“小财政、大民生”、向民生倾斜的工作思路和做法。学生资助工作在国家层面全面实施是在2007年,我们要更早,在2005年就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这在全国范围内是率先开展的。

  十余年以来,各级政府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起到了主导的作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社会捐助也起到非常好的补充作用。政府的资助政策在信息传播方面可能还存在传递不到学生家长的情况,还希望各位媒体届的朋友,通过各种方式将我们党和政府各项资助优惠政策宣传到每个家庭。我介绍一下十余年来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成效。

  一是我省逐步建立健全我省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到目前已实施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共29项资助项目,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保障,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及其家庭的命运。

  二是学生资助受助人数大幅度增长。2007年至2017年间累计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学生1777.34万人次,资助学生人数从2007年的113.49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93.85万人次,增长了70.81%,年均增幅5.5%。

  三是资助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07年至2017年间,我省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的资金总额为100.53亿元。资助金额从2007年的1.48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5.85亿元,增长了近十倍,年均增幅26.76%。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累计发放20.05亿元,占资助总额的19.94%,年发放额从2009年的0.33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3.49亿元,年资助人数从2009年的0.6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5.01万人次。

  一是促进了教育公平。通过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免学费,标准高于国家政策标准,帮扶力度非常大;高等教育本专科、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更多更全面。各项举措,排除了贫困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帮助贫困学子树立自信心,让贫困家庭看到希望,让学生资助政策育人作用落到实处,以资助工作助推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促进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大了中职学段和高等教育学段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促使更多的学生通过技能培养和专业知识学习,接受更全面、更实用、更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每年将近有7000名中职学生毕业,掌握一技之长,在社会立足,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联合省妇联、省扶贫办于2009年创办的扶贫巾帼励志中专班就是教育资助人才培养很好的例子。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将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本专科、研究生阶段每年都有一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辟新的人生篇章,成为自立自强、勇于担当、诚实守信、懂得感恩、回馈社会的人才。

  三是社会反响与群众评价良好。十余年来,学生资助工作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妇联、省扶贫办等多个部门合作,取得诸多成效,在海南省各界反响强烈,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新闻媒体做了大量广泛的资助政策宣传,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受到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赞誉,这项温暖的工作,有你们媒体的功劳和辛勤的付出。政府开通的“12345”热线”脱贫致富热线及在全省各级学生资助部门设立的学生资助服务热线电话,解决了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5年,我省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减免杂费标准,并将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2009年,我省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住宿费、作业本费和义务教育借读费。至此,我省建成了涵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及免学杂费补助政策、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移民政策,促教育公平。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教育扶贫移民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在全省全力推进,投入14亿元建设24所思源实验学校、14所教育扶贫移民学校,为边远贫困地区的学子提供了5.5万个学位,确保所有来自贫困地区的孩子全部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交通补助,刚才短片中反复出现的镜头,就是这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孩子,这项举措使他们受到了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促进了我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是全面实施中职全免全补政策。免除所有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及非全日制“村官班”学生学费,免学费标准高于国家政策标准;免除所有县级中职学校学生住宿费、全部生活费,人均补助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创新办学模式,为有求知的农村“村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转业务等群体开设“村官班”,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他们提供全免费中职教育,并给予交通费补助。通过送教下乡、到田间地头,提高农村干部经济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高质量稳定发展,已经成为将受过较高教育的年轻人留在农村干部队伍中的有力举措。

  四是全面推行教育扶贫精准资助政策。2016年,我省建全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衣食住行”政府托底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政策,使学生资助成为教育扶贫中重要的抓手,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学生资助工作仍将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资助理念不动摇,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和水平。

  一要强化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从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精准度、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强化业务管理规范性。

  二要切实落实资助育人政策。建立健全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的发展型资助体系,促进以奖助学金为主的无偿资助和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有偿资助深度融合,强化诚信教育活动、志愿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深化“扶困”与“扶志”的结合。

  三要丰富政策宣传渠道和手段。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于年内在省教育厅官网下开通资助官网,在以往报纸、电视等公众宣传渠道基础上,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提高资助政策宣传频率,丰富资助宣传内容体系,强化资助政策覆盖深度和广度,确保政策宣传无遗漏。

  四要提高资助系统应用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省资助工作中的使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更高、工作更扎实。

  最后,我代表省教育厅,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教育资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多地帮助我们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正面发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我们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当中成长成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他们有个出彩的人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炜,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由我办负责管理。下面我介绍一下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

  我省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入学。各市县也在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于2017年春季学期起,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教材费、住宿费补助等特惠政策;同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参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同等标准的补助。下面,我按照学段详细介绍一下现行的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龄孤儿和残疾幼儿(简称“三类幼儿”)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平均资助标准为750元/人/学年的生活补助。

  除上述生活费补助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每人每年可领取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已获得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项目补助资金的,即福彩公益金,不享受该项资助)

  我省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50元。

  2.教育扶贫移民学生可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同时获得交通费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元。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获得:(1)学习生活费用品费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用于校服、学习资料和交通费等支出;(2)伙食费补助,小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

  普通高中阶段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并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生活费、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

  1.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分2档,1档为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2档为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500。

  2.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上述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住宿费和教材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在此需要补充两点,一是已获得高中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项目补助资金的,即福彩公益金,不再补助生活费、住宿费和教材分;二是,已获得普通高中免住宿费和教材费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不在补助住宿费和教材费。

  中职教育阶段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补助生活费和教材费,并免除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的学费。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还可享受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500元。同时,一、二年级学生可获得教材费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住宿费补助每生每年600元。已享受免教材非政策的不再享受教材费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和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

  4.我省对在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所有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免学费资助。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时,可向学生收取差额费用;学费标准低于补助标准时,按照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大部分市县所辖中职学校已实行“四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中西部地区(含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发放路费及短期生活补助,省内院校录取的每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生1000元。我省贫困学生向毕业高中学校或学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井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5)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在我省高校就读的75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贫困学生到校后可以向学校或学院提出勤工助学申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每学年学费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补生活费,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并由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等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6000元。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納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具体可向所在高校咨询、申请。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众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可向所在高校咨询、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代偿。

  海南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满3年及以上,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代偿标准为:专科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本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研究生教育阶段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研究生国家助学、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我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项目,研究生每生每年5000元。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时间为7月16日-9月14日,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提交申请。有关政策我们已经通过“海南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发布,正式文件也已通过政务网向公众公开。

  家庭贫困的高等学校学生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后,在入学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校内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其他奖助学金的申请。

  现在各高校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能会开始为学费、路费等发愁,这段时间也是打着“资助困难学生”旗号的虚假信息、电信的高发期,我们特别提醒新生和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信息识别能力,遇到问题问老师,问学校,问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通过“中国学生资助”、“海南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及开通的热线电话咨询,避免上当受骗。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8年高校学生资助热线开通。我省学生资助咨询热线)常年于工作时间开通,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求助,会后,我们将向各位媒体朋友提供包括资助政策、各级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在内的准确完整材料,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指导,让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谢谢陈炜主任。陈炜主任刚刚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各级各类资助政策,从陈炜主任的介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只要是贫困学生,不管在哪个阶段就读,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但是我们仍能看到贫困学生因缺少学费、路费而就学困难的消息,由此可见部分在农村地区的学生存在获取信息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此,我们恳请媒体朋友帮助我们对项目类别、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等资助政策做准确、广泛的宣传。今天我们请到了省教育厅后勤资助办、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高校和市县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有问题的媒体朋友可以现场提问交流。

  我是南海网记者胡丽齐,刚才省后勤资助办的陈主任已经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我们了解到目前我省的资助政策已经覆盖了全部的学段,种类丰富,从而也增加了学生和家长了解和理解政策的难度。我们想请问省后勤资助办是通过什么方式把政策宣传到位的。

  组织各地初高中在每年中考和高考前夕将全国资助中心的一封信发送致每一名初高中毕业班学生手中,并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刊发在《高考报考指南》上。在大学新生录取阶段,我们组织高校将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到每一名被录取的新生手中。

  省后勤资助办在每年的入学前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内主流媒体刊登资助政策宣传报道,接受电视台、网络媒体的采访,解答学生们普遍关注、广泛需求的资助项目相关问题。同时,积极与省委宣传部沟通,促成宣传部要求各媒体做正面报道。我办将在2018年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的信息传递功能提高资助政策宣传质量和效率。

  每年我们都组织各学校、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统计和掌握贫困家庭新生基本情况,建立资助档案和诚信档案,根据学生家庭情况选取最适用的资助政策,做到不遗漏一名贫困学生,确保教育资助政策惠及每个困难家庭。

  我省已开通省后勤资助办、各高等院校和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咨询问题。资助电话印制在给学生提供的宣传材料中。

  本年我办将启动资助政策下乡活动,通过制作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张贴至每个村、每所学校,制作宣传折页送至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做到资助政策进村进校、入户上墙,无遗漏今后我们将扩大资助政策下乡工作普及面,通过指导市县学生资助中心,分阶段有计划地将资助政策下乡活动覆盖至所辖地全部乡镇。

  7月至9月是我省大学贫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的时间,我们想向国家开发银行了解高考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的申请流程,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政策优惠在哪些方面。

  大家下午好,我是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客户三处的余娟,下面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我首先回答一下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的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的申请分为七步走:

  第一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第二步:在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第三步:上传申贷材料。第四步:前往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资格认定。第五步:带上所有申请材料前往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审查核材料。第六步:材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第七步:高校报到后,录入电子回执。以上便是生源地信用助学申请流程,

  接下来,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一下优惠性:一是借款学生就学期间享受财政贴息,不用自付利息。二是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要偿付利息不偿付本金,利率为基准利率。三是期限长,最短6年最长20年。四是申请不收取手续费,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但是,我们会对逾期本金收取罚息。

  在此,我们要提示借款学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本息,避免因本息逾期而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以上就是我的回答,谢谢大家。

  前段时间我们关注到省后勤资助办微信公众号近期发布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广大资助工作者的一封信,里面有对我们资助工作者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我们想请问昌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如何做到资助精准的呢?

  我是昌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精准资助是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条生命线。一直以来,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推进精准资助过程中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放对象要精准。简单地说,就是把钱发给最困难的家庭、最需要的学生。实际工作中,我们紧扣完善认定办法和认定机制,依托现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数据、残疾家庭学生数据、单亲家庭学生数据和少数民族偏远贫困地区家庭学生数据等现有的数据资源推进精准资助工作,筑牢资助工作的“底线”;二是时间要精准。也就是要把握每一个资助项目发放的时间节点,争取在学生最需要钱的时候把钱发到学生手里。三是技术手段要精准。充分利用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学籍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比对技术助力学生资助工作,提升精准资助工作的技术水平。四是执行力要精准。长期以来,我们通过省、县、校培训,培养一批有爱心、能吃苦、懂业务、执行力强的相对稳定的资助工作队伍。我们的队伍经过近年来大力度的培训,已经完全能够胜任现阶段的学生资助工作。关于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谢谢大家。

  您好,我是海口网的钟圆圆,我们想向海南师范大学,作为海南省重点高校,我们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有哪些资助举措?高校新生需要在入学时提交哪些证明和申请材料?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高校在新生入学后我们有三项资助举措:一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也就是说,暂时筹集不齐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二是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助学金在高校分为两档,一档助学金是每年3500元,二档助学金是每年2500元。三是勤工助学。学生可以向就读普通高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缓解经济压力。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同时收到一本政策解读,政策解读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新生需要填写表格,并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到学校后,提交调查表,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等学生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学校后,在学校的组织下,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我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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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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