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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举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

云南举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

  6月21日,云南举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崔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乔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疆,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嵩,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峻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这也是云南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发布会的第十四场发布。

  习总对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关心、寄予厚望,在考察云南时提出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省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实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的阶段性目标,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排头兵规划》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非常感谢大家对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2022年5月11日,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排头兵规划》),下面我就《排头兵规划》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习总明确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总殷殷嘱托,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经过不懈努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绿美云南建设全面开启,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绿色底色更加浓厚。但对标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我省在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治理能力和生态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亟需立足差距补短板、倒排时间抢进度,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更新进展、更大突破。

  《排头兵规划》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明确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全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排头兵规划》进一步细化,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推动实现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新成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新巩固、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新突破、生态价值观念实现新提升共六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设置了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别共23项具体指标。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绿色低碳能源为支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根据我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了我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任务。

  第一方面是,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围绕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二方面是,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责任目标的硬约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突出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战役,提升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第三方面是,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政策制度,营造全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

  第四方面是,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围绕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广泛推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增强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增值生态资产,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第五方面是,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围绕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彰显云南特色的新时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力量,打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第六方面是,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结合云南实际,完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任务框架。《排头兵规划》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增设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篇章,既突出对习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又聚焦云南排头兵建设重点任务,凸显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点和亮点。

  三是合理设置目标指标。认真分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特色优势、短板弱项,结合现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指标体系,遵循保证指标数据可获取、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选取能表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成效的通用指标、定量指标,有针对性地细化提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23项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主要目标指标。

  四是注重创先争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坚持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树立新标杆,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任务,有助于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高原湖泊治理等一批典型模式,确保排头兵建设落地见效,有效推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出新出彩”,努力推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排头兵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

  感谢兰骏副厅长的发布。下面,有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崔岗先生发布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成效。

  谢谢主持人。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发改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下面,我就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成效发布如下:

  2015年,习总对云南提出“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锚定排头兵目标要求,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并融入到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八大优势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彰显特色优势,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全省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883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2.2%,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发电量等指标全国领先,世界一流。持续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2020年,单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4.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16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5万亩,农业节水达2亿立方米以上。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降低30.23%,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有机产品认证数量位列全国第三,绿色食品认证位列全国第七。“绿色”已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

  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83%,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并保持Ⅲ类以上水质,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为4%,九大高原湖泊劣Ⅴ类水体数量由2015年的4个减少到1个,完成33条黑臭水体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81.2%和90%。

  将中央对生态文明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建设绿美云南的施工蓝图,命名了36个“美丽县城”,授牌了27个“特色小镇”,建成3条美丽公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1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建成了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37个、省级85个;国家森林城市6个、国家森林乡村235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685.6平方千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7平方米;建成海绵城市217平方千米。中国传统村落达708个,位居全国第二;建成106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位居全国第一。

  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生态安全体系,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持续开展“森林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3.74亿亩)、覆盖率(65.04%)、蓄积量(20.67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颁布实施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率先实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建成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66个,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在从愿景变为现实。

  云南省坚决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成为全省各级各地的共识共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5个,为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

  《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实施细则颁布施行。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39个,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27.98亿元,年均递增20.3%。强化“一张蓝图管控”,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了“三线一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项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加快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谢谢。

  据了解,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即已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并初见成效,今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明确“巩固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任务。请介绍一下云南省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关注。下面我将相关情况作如下介绍。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事关城市发展生态底色,事关老百姓生活质量。《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提出了整治黑臭水体的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已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编制《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巩固8个地级城市整治成果。督促指导8个地级城市政府巩固现已完成33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黑臭反弹,深入开展建成区内全河段排查,重点排查新增及返黑返臭黑臭水体,6月底前纳入清单并公示,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乡村综合治理,真正实现城市河流由“脏”到“净”、由“净”到“清”、由“清”到“美”的转变提升。

  二是开展18个县级城市排查整治。“十四五”期间,将黑臭水体治理范围向18个县级城市拓展,明确城市政府2022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监管平台备案;科学编制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多元共治,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2025年12月底,全省18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三是配合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刚刚召开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精神,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化落实国家3部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源头减排,积极配合在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城市水体源头水质,实现水生态建设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为实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请问《排头兵规划》中对云南省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做出了哪些部署?谢谢。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省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排头兵规划》提出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就是要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巩固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着力解决我省在污染防治攻坚中的差距和不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突破。

  一是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

  二是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强“三水”统筹,也就是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以性举措抓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深入推进长江流域(云南段)、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等重点流域保护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各类开发区、化工园区、“三磷”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是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金属和尾矿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请问怎么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十四五”云南省将实施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工程和行动有哪些?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围绕构建绿色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是充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减碳增效,增强固碳增汇能力,建立完善碳市场制度体系,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三是全面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和绿色转型,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提高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四是实行资源全面节约战略,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清洁生产,实施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制度,全面节约循环利用资源。

  “十四五”云南省将推动实施新一轮绿色技术改造行动、各类开发区“环保管家”行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同时组织开展美丽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农田残膜、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等,用重点示范工程和行动为抓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建设。

  在《排头兵规划》中提到,云南要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减负态。请问,水利厅在推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谢谢。

  感谢记者的提问。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是云南不可多得的“高原明珠”,赐予了我们美丽的湖光山色,但高原湖泊不同于平原湖泊,尤其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先天不足”,大多为封闭半封闭型构造湖泊,污染负荷物累积输入,水动力不足,流域生态脆弱,抗干扰和自我修复能力不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是我省人口最密集、活动最频繁、经济最集中的地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面积8110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5%;流域内人口超过7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7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1/4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1/5以上,工业用水量占全省的近1/6,湖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过去一段时期,湖泊流域内城市化、工业化和种植业发展,湖泊生态空间不同程度受到挤压,导致入湖污染负荷累积、湖泊自身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加强河湖流域空间管控是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内在要求,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有效举措。因此,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必须采取更严苛的措施,对湖泊流域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严控外源输入,加强生态修复。

  2021年5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忠诚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来一场湖泊”的决策部署,并于9月出台了《关于“湖泊”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从治湖思想、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3个方面提出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攻坚战实施意见,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采取性措施强力推进,不断细化实化“湖泊”攻坚战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管控措施,以充分满足湖泊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的需要为原则,以惠民、利民、为民为目标,统筹湖泊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学习借鉴省外平原湖泊保护治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九大高原湖泊实际,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差异化分区和加强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最大限度地留白,为湖泊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留足生态空间,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科学划定“两线”。我们紧紧围绕湖泊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五字工作方针,牵头组织涉湖5州(市)开展了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两线”划定总体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应大尽大、应严尽严”的原则,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划定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共165.8平方公里,是现行条例规定的一级保护区面积之和的2.8倍;划定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共680.5平方公里。通过划定“两线”,明确了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范围,把湖泊保护范围划在地上,落到人民群众能看得到的地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环湖造城、贴线开发向离湖布局、远湖发展的彻底转变。

  二是从严管控“三区”。由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了《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围绕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制定了30条分区分类管控措施,明确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10条正面清单管控,实行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引导人口和产业全面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筑牢湖泊生态安全底线;在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10条负面清单管控,以减少人口、建设用地、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增强湖泊生态系统净化能力、调节能力和修复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入湖污染负荷,实现湖泊生态空间扩容增量;对绿色发展区提出10条具体指导意见,主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九大高原湖泊“两线日经省委会会议审议通过,4月25日,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三区”实行严格管控,有效减少对湖泊的人为干扰,降低入湖污染负荷,促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前,涉湖州(市)正在按照“两线”划定方案因地制宜明确“两线”落地形式,加快推进“两线年底前完成物理标识落地,涉及新建道路项目按照有关方案实施。同时,我们正在督促涉湖州(市)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各湖泊实际细化“三区”管控实施细则,并尽快出台实施。

  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习总殷殷嘱托,以性举措抓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发扬久久为功的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源头治理、流域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推进“两线”划定成果尽快落地落实,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打好这场“湖泊”攻坚战、持久战。谢谢。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请问,省自然资源厅是如何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过程中来落实《排头兵规划》的相关要求的?谢谢。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正当其时,现在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0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贯彻了中央2019年下发的《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20年开始,云南省正式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去年,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的批准,经省政府同意进行了发布。我们有了一个最新、最实在又依法依规的底图底数,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第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文明排头兵规划是什么关系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基础性的规划,是保障发展规划落地的一个规划。刚才发布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涉及到一些空间类安排,要在省、州(市)、县、乡各级的总体规划中安排布局。规划的目标年是2035年。《排头兵规划》是五年期规划。这两个规划的期限是不一样的。如何在下一步工作中落实和衔接好这两个规划?我就此向大家解答一下。

  一是,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文件的要求,这次规划是一个重构性的规划,它不同于传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一个“多规合一”的、全域全要素的规划,目的是要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和修复格局,贯穿到每一个地块的全生命周期。我们将通过几个方面来实现规划 “多规合一”的新格局。通过高位推动规划体系的建设工作,搭建四梁八柱的规划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规划编制的审批体系、规划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这四个体系的建设。在《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要求,我省今年正式启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工作。这三条底线一旦固定下来将落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从国家到省、州(市)、县、乡,对每一个图斑进行定性,解决以前多规不合一的问题。

  二是,扎实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开展了19个专题研究,涉及交通、能源、水利、产业、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中,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实际上就是一个专项规划,《排头兵规划》中需要建设的内容,必须要纳入到正在编制的省、州(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具体落实到村庄规划里。同时,省自然资源厅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涉及云南特色的专项规划,如古茶山、古茶树保护规划,九大高原湖泊保护规划,滇中城市群规划等。这些规划都受县级以上总体规划的约束和指导。

  三是,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2021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用三年时间开展村庄规划工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把每一块土地都要规划得清清楚楚,因此规划时间较长,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第二,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月,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云南省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利用“三调”最新成果,按照全国及各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云南省的要求,开展了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形成评估调整方案。评估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依然保持“三屏两带”基本格局,即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山地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态屏障;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东南部喀斯特地带。评估调整工作既做到应划尽划的要求,同时也大幅减少了矛盾冲突面积,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了空间,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夯实了基础。评估调整方案于2021年6月上报国务院。2022年5月,我省正式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根据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对去年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做进一步微调,计划今年8月将三线划定成果上报国务院,今年年内完成审批,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做到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第三,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通过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的建设,建立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辅相成的规划体系,避免出现规划相互冲突的问题。涉及到空间治理方面的规划,要整合不同层次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建立省、州(市)、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搭建“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为实现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空间保障,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打好基础。

  请问“十三五”以来,云南林草部门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此外,接下来林草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来推动此次规划的实施?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云南生态地位特殊,是我国内陆及南亚、东南亚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林草部门作为生态保护的重要职能部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十三五”期间,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三方面成效:

  一是林草资源保护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云南累计完成营造林3840.38万亩,义务植树5亿余株,昆明、普洱、临沧、楚雄、曲靖、景洪6个城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认定国家森林乡村235个。全省森林面积达到3.74亿亩,森林覆盖率65.04%,森林蓄积量20.67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9.1%,湿地面积59.74万亩。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较“十二五”分别下降71%和68%,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0.03,远低于0.9的国家控制指标。有效处置昭通水富松材线虫病疫情,成功狙击境外迁飞的黄脊竹蝗,林草有害生物年均成灾率0.52,远低于4的国家控制指标。

  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划建11类362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分别达到83%和77%。2021年,妥善处置亚洲象北移事件,将一起偶发的野生动物迁移事件转化为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范例,塑造了可亲、可敬、可爱的中国形象。习总在COP15峰会主旨讲线年新年贺词中,两次点赞云南大象北移南归之旅。绿孔雀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种群数量稳步增长;云南滇金丝猴全境保护被自然资源部纳入《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向全球推介。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物种拯救保护项目120多个,滇桐、富民枳、巧家五针松、华盖木、漾濞槭等20余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达到了拯救目标。

  三是科学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林草局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科学绿化、草原保护修复两个实施意见,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省级“双重”规划,开展造林地块上图入库,积极参与《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公布第一批300多个主要乡土树种、草种名录,实施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初步构建全省苗木基地保障体系,为深入推进绿美云南行动提供坚实的苗木保障。

  《排头兵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云南省林草系统参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是林草部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省林草局将聚焦《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积极打造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新高地。

  一是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林长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开展林草资源监测评价,全面摸清资源家底,形成林草资源“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林。开展林草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构建适应林草资源监管需求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落实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监管机制,层层压实林草资源监管责任。建立亚洲象常态化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减少人象冲突。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栖息地、生境保护修复,推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林草灾害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除治西山区、麻栗坡县松材线虫病疫情,抓好黄脊竹蝗、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防治。

  二是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开展全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形成全省造林绿化空间成果。完善全省乡土树种、草种,明确适宜种植区域。坚持乔灌草结合、封造育并举。开展森林经营,强化后期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认真落实“双重”规划,聚焦高原湖泊、重点生态屏障区、干热河谷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系统推进九大高原湖泊面山及流域林草生态修复治理。

  三是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持应调尽调,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国家公园创建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标志性工程,提高认识、系统谋划,彰显云南优势,强力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创建,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创建材料,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上报国务院审批,确保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抓紧谋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谢谢。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的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职责。就像刚才各位发布人所介绍的,经过不懈的努力,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绿美云南建设全面开启,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生态文明体制加快建设,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更加浓郁。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们以更多的热情、更强的力度,利用各自的平台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全面普及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为我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媒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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