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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启运港退税政策首单实施

海口4月7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7日发布消息,今年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已于今日正式落地实施。

洋浦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介绍,装载有佛山逸日盈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家电配件的3个出口集装箱,搭乘内外贸同船“远泰28”轮305S航次,4月3日从广州南沙港启运,作启运港退税申报后,经海南洋浦港中转出口至孟加拉国。该票申报退税金额64650.12元,使用启运港退税申报后,南沙出口企业经洋浦港中转退税时间较一般情况可提前2-6天,可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洋浦管委会航运办副主任蔺京晶介绍,目前洋浦正着力推动洋浦港与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15个启运港之间的内外贸同船运输和启运港退税业务。随着启运港退税和接下来的内外贸同船加注保税油等自贸港政策逐步落地实施,将引导内陆出口货源向洋浦集聚,为海南自贸港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再添动力。

内外贸同船“远泰28”轮305S航次经海南洋浦港中转出口至孟加拉国。洋浦经济开发区供图

启运港退税是基于出口退税的一项制度创新,需要启运港、中转港多地海关、税务、港航企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境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货物在启运港办理放行手续后即视同出口,即可向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洋浦港去年集装箱吞吐量101.93万TEU,外贸占比约20%。蔺京晶表示,实施启运港退税有利于吸引外贸货物集聚,有利于发展仓储、集拼、配送等增值服务领域,增加港航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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