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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0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海口等地成绩优秀

海南日报海口3月15日讯 (记者孙慧 实习生焦晴)3月15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近日我省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已经结束,东方市、三亚市、五指山市、海口市考核成绩为优秀;白沙黎族自治县、儋州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临高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澄迈县、文昌市、万宁市、屯昌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定安县、琼海市考核成绩为良好。

据介绍,本次考核主要对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压实河长责任、开展专项行动、完善基础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四个方面21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目前看来,我省各市县工作完成情况总体优良,典型做法、创新举措日渐增多,市县间差距逐步缩小,但河湖水质不达标或未能稳定达标问题在河流下游市县还较普遍。

今年,我省继续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一是继续营造全民管河护河氛围,挖掘民间河长潜力,建立河湖问题发现和解决直通渠道,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河湖管理迈上新台阶。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三是打造美丽河湖新样板,深入开展“绿水行动”,出台美丽河湖建设指导意见,打造一市一县一镇一条美丽幸福河(湖)。四是筑牢河湖长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基本完成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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