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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网约车司机醉驾 丢了饭碗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月11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3月9日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宋某云被三亚交警逮个正着。宋某云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月9日晚,网约车司机宋某云涉嫌醉驾被查。三亚交警供图

3月9日晚,三亚交警支队天涯大队联合特勤大队沿225国道机场路段、回新路段、亿恒夜市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巡回整治行动。一会,一辆琼BD***5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减速,缓缓向交警路管员驶来。交警路管员遂上前拦截,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宋某云(男,38岁)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交警路管员立刻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宋某云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宋某云所驾驶车辆为网约车,属于营运机动车。

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宋某云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宋某云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宋某云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亚交警提醒,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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