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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 重大节假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开始

11月11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11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获悉,2020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车主可在省内任一征稽分局或网上申请办理。

据了解,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使2019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海南省的外省籍汽油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比往年滞后。目前2019年退付工作正有序分批次退付中,请尚未收到退付款的车主耐心等待。

2020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海南省的外省籍汽油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车主可在省内任一征稽分局或网上申请办理。请各位车主尽早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望广大车主相互告知。

退费申请方式: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点击重大节假日退费通道,将所需材料拍照上传,并按其相关要求办理;自行召集满50位及以上的车主,将所需材料复印后,致电68606060预约征稽人员上门办理;至省内任一征稽分局窗口办理。(退付申请表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hainan.gov.cn/下载);退费申请办结后,申请人可对本次业务服务进行评价(网上申请的按照提示在网上进行评价,窗口申请的在窗口的评价器上进行现场评价)。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车主申请一次,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内都可连续使用;车主去年申请却未收到退费款的,今年若重新提交申请资料,也可收到去年申请的退费款;征稽分局窗口受理时间至12月25日止;网上申请时间至12月25日止。

由于银联平台暂不支持存折转账业务,如申请时提供的是银行存折账户或收到提示为“无效商户”短信的车主,建议更换为卡面标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借记卡);收到退费短信提示为“无效卡号”的车主,您提交退费申请的银行账户可能存在销户、锁密、账户冻结、挂失、卡号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退费资金无法转入,具体原因请您咨询发卡银行,并及时到征稽分局或上网自行更换有效的银行账户。

附:申请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以下退费相关信息仅针对7座以下(含7座)汽油机动车,柴油机动车在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时自动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征。

一、办理退费的申请材料

(一)个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有效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正反面)

3、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车主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机动车年审必须在海南省内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有效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正反面)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反面)

4、企业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机动车年审必须在海南省内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必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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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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