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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建房屋骗取国家补偿款556万余元 涉案4人被公诉

10月25日消息 (记者 王天宇)海口市某项目二期扩建,然而在征地期间,有人却借机违规加建房屋,骗取国家补偿款共计556万余元,如今他们落网了。10月24日,该起诉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9月30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涉案4人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有关集体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征收项目为美兰某二期扩建,征收范围包含海口市美兰区某村,且规定通告发布后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抢建的不予登记补偿。同年5月28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工作方案,成立美兰某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海南某有限公司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测量测绘工作,被告人王某毅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另案处理)任该公司项目经理,被告人丁某道、陈某峰负责拆迁测量具体工作。

2016年年初,被告人王某毅、林某某在工作中发现某村一地块的厂房共两层楼,其中二楼约5米高。因方案规定楼高2.2米以上符合一层楼的补偿标准,王某毅与林某某共谋通过在二楼内违规加建一层楼的方式获得更多拆迁补偿款。二人在征得该地块业主陈某存同意后对该厂房内进行加建,并将该情况告知负责测量工作的陈某峰、丁某道。陈某峰、丁某道在明知违规加建的情况下配合王某毅与林某某推迟测量时间并将第三层楼的房屋面积上交指挥部。同年6月28日,指挥部工作人员复核未发现厂房的情况。

2018年5月,指挥部发放拆迁补偿款,其中该房屋因抢建多获得拆迁补偿款及奖励款5560209.52元,陈某存分得1060209.52元,林某某和王某毅一方分得450万元。王某毅、林某某各分得200万元,陈某峰分得25万元,王某毅许诺分给丁某道25万元,但截至案发前丁某道共分得192000元。

公安机关于2020年5月26日、6月16日、6月18日分别将王某毅、陈某峰、丁某道抓获归案,同年6月15日陈某存自动投案。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存退赃1060209.52元,被告人王某毅退赃200万元,陈某峰退赃25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毅2020年5月17日举报周某某受贿2万元的事实,后监察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侦查,现周某某受贿罪一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毅、丁某道、陈某峰、陈某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建房屋,骗取国家补偿款共计5560209.52元,数额特别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存、陈某峰、丁某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系从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存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系一般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毅、丁某道、陈某峰、陈某存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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