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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文昌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人公告(1号)

2021海南文昌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人公告(1号)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五)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七)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1年6月16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21年6月16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八)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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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海南文昌最新招聘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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