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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殷绪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本季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

  7.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减值准备。

  10.拨备覆盖率和拨备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减值准备/不良总额;拨备率=减值准备/发放和垫款总额。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3.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数量中含质押后冻结的股份数量388,800,000股,质押后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1,410,782,617股;2022年4月8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的388,800,001股股份和司法标记的1,410,782,617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国银保监会工作要求,把握经济长期向好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局势,按照“六稳”“六保”要求,统筹抓好战略执行与重大改革落地。贯彻落实“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精神,重点围绕“稳增长、拓客群、夯基础、调结构、优考核、控风险、强科技、促改革”的年初工作部署,全力融入和服务好国家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持续强化客户与产品基础,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加速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37.24亿元,同比下降10.23亿元,降幅6.94%;实现营业收入366.34亿元,同比下降64.38亿元,降幅14.95%。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本行在深化客群经营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客群结构,降低信用风险,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信贷投放;继续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报告期内,本行发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40.40亿元。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投资中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业务余额比上年同期末下降18.78%,报告期内,本行金融投资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导致投资利息收入同比减少14.04亿元。受资本市场及保险政策等因素影响,代理基金业务和代理趸交保险等业务规模下降,本行代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9.47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力引导和支持信贷资产投放,各项增长较快,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1,576.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49.12亿元,增幅2.95%,其中,发放和垫款总额41,893.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7.07亿元,增幅3.55%,在总资产中占比58.53%,比上年末提升0.3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行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制造业余额3,851.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85.13亿元,增幅11.11%;绿色信贷余额1,240.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39亿元,增幅15.60%;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重点区域各项余额25,055.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3.10亿元,增幅5.44%,增幅显著高于全行各项平均增幅,信贷资源持续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倾斜,提升了服务国家重点领域能力。

  本集团聚焦重点客群和重点产品,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加强基础客户培育,优化存款平台建设,实现存款较快增长,同时推动存款客户结构改善,个人存款占比持续提升,存款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65,589.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7.04亿元,增幅3.03%;吸收存款总额39,416.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8.54亿元,增幅4.39%,同比多增1,850.17亿元,在总负债中占比60.10%,比上年末提升0.79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存款9,057.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3.32亿元,增幅9.73%,在吸收存款中占比22.98%,比上年末提升1.12个百分点。本行核心负债1规模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核心负债36,825.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3.86亿元,增幅4.05%,同比多增836.21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保持战略定力,深入践行“以客为尊”价值观,推进完善专业化客群分层分类经营体系,不断优化公司、零售、资金业务模式,提升客户服务质效。以客户体验提升为导向,深入研究细分客群需求,持续提升基础产品与服务,着力创新特色产品和模式,为客户创造价值。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深化和完善公司业务营销体系改革,战略客群服务模式转型与基础客群获客模式转型扎实推进,体系改革的活力逐步释放,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健康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存款余额30,170.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6.60亿元,增幅2.85%;对公余额24,503.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3.63亿元,增幅6.54%;对公有效客户227.5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7,024户,增幅2.62%。

  2为体现大中小微一体化经营理念,本行对有效客户定义及统计口径进行了变更,新的口径从存款规模、交易情况、授信情况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定。

  战略客群营销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报告期内,本行继续深化战略客户营销新模式落地,以战略客户为支点,深入推进链式开发、生态获客,推动大中小微零售业务一体化发展,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发展上的破题,战略客群业务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分行级战略客户1,418户,比上年末增加2户;存款余额10,411.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7.10亿元,增幅8.18%;余额9,859.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58.86亿元,增幅10.77%。

  基础客群经营扎实推进。报告期内,本行加快建设基础客群营销新模式,在优化客群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基础上,以深入实施“携手”“信贷”“萤火”三大计划为依托,聚焦战略客户上下游客户、北交所“专精特新”客群、各类园区中小微企业,聚合各方资源加大金融与非金融服务力度,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效能。同时,持续提升中小微客户线上服务能力,继续优化升级开户e服务,加强采购E、信融E等线上化产品营销推广,不断完善基础客群服务体系。报告期内,本行新开对公客户63,293户,其中,基本户占比71.32%。

  交易银行产品体系不断完善。报告期内,本行着力推动产品创新和线上化运营,以解决企业需求痛点为核心,以提升客户体验为立足点,深化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推广及运用,加速国际业务产品线上化进程,持续提升电子保函和线上化票据产品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客户服务能力。报告期内,本行结算类产品一般存款日均9,443.30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2亿元,增幅2.02%;开立电子保函1,232笔,比上年同期增加256笔,增幅26.23%;本行贴现余额3,263.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7.63亿元,增幅16.31%。

  投资银行定制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以“优化作业模式、细化应用场景”为手段,深化战略客户发债业务、资产证券化、并购、银团、项目、股权融资等多元化投行产品营销,强化综合业务开发力度,提升战略客户综合化、定制化的投行服务水平,全方位、多元化满足客户金融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购及并购银团余额1,58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67亿元,增幅7.94%;境内银团余额928.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60亿元,增幅6.00%。

  机构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精细化管理地方政府债投资业务,合理把控投向与额度,稳步推进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助力地方政府抗疫和经济发展;推动智慧政务平台建设与合作,助力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获取优质负债;对机构客群开展差异化营销,强化业务资质建设,大力拓展客户数量。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存款余额7,982.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93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零售业务营业收入170.79亿元,同比减少4.55%,在本行营业收入中占比49.82%,同比提升6.33个百分点(在本行对公及零售营业收入中占比49.16%,同比提升5.77个百分点);实现零售业务非利息净收入37.66亿元,同比减少9.08%,在零售业务营业收入中占比22.05%,在本行非利息净收入中占比47.65%,同比下降2.86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21,644.6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18.0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8,878.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90.81亿元;零售理财产品9,492.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合计17,592.2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6.35亿元。其中,信用卡透支4,599.9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20.85亿元;按揭5,947.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6亿元。

  加速基础客群增长。一是持续强化代发获客主渠道,深化一体化协同。报告期内,新增代发工资企业数同比增长76.60%;二是深化信用卡交叉销售,报告期内,存量信用卡客户转化借记卡新增获客数同比增长39.43%;三是立足大型平台生态合作,在消费场景、出行场景、内容场景、银联生态圈合作场景形成导流获客模式;四是聚焦大型项目,推动灵活用工平台获客。报告期内,在疫情反复、多家分行所在城市阶段性封城的不利影响下,本行新客保持稳健增长,累计开发个人新客108.54万户,同比增长3.35%,其中非零客户56.29万户,同比增长7.28%,有效新客10.57万户,同比增长13.53%。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数11,191.25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77.47万户。其中,信用卡客户数4,556.9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54%,交叉客户累计1,875.38万户;零售客户数276.77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89万户。

  深化细分客群专业化经营。一是打造零售细分客群差异化经营,实施大众客群标准化旅程经营,聚焦新客旅程,策划并实施线上经营活动,补位新客服务断点,已在分行开展试点;以突出私银客户差异化非金权益市场优势、家族信托为突破,开展私银客群个性化经营,报告期内,私银客群通过家族信托贡献私银客户突破200户;打造“民生慧管家”服务体系实施企业家客群定制化经营,建立8个服务系列,已落地19项定务。二是持续深化特色客群经营,建立代发企业客群画像,搭建“悦享学院”老年客群线上课程服务场景、运动场景,强化客群细分经营。

  强化产品与服务。一是通过优化财富产品货架、梳理理财产品推荐图谱促进财富业务聚焦营销,开展公募基金逆向优选,做低点布局;二是夯实基础产品服务支撑,完成电子社保卡、凭证式储蓄国债质押服务上线;三是加速支付平台升级,上线全民生活APP云闪付版,促进电子支付交易规模和交易频次提升,报告期内,电子支付交易额1,420.58亿元,同比增长29.61%,交易笔数3.06亿笔,同比增长13.62%;四是“非凡礼遇”贵宾权益上线项权益预约服务,报告期内,私银客户使用率占总使用率10%以上。

  数字化赋能零售客群经营。一是深化数字化营销,企业微信、AI外呼推广取得阶段性突破,报告期内,企业微信新增添加客户127.25万户,新客累计添加率78.06%;截至报告期末,数字化精准营销持续推进,策略总量达702条,比上年末增加254条。二是优化数字化风控,优化自营业务风控决策体系,推进流程优化,加强平台合作类的数据分析和自主风控,全面升级反欺诈体系。截至报告期末,网申首卡核准率比上年末提升1.52个百分点;贷后运用AI技术对客户精准分层,部署差异化催收策略。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微36,153.4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5.91亿元;小微有贷户(不含网商贷客户)33.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947户。普惠型小微企业余额5,111.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2.8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微客户金融资产6,435.4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9.54亿元,其中,小微个人金融资产余额5,280.0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5.52亿元。

  升级普惠金融服务内涵。一是线上化转型稳步推进。加速推广民生小微APP,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小微APP用户数突破25万户,为线上基础服务能力和数字化运营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持续丰富小微金融产品。民生云快贷实现移动端全渠道调查覆盖;云企贷、棉农贷、光伏贷实现突破投放;三是坚持大中小一体化开发模式,推进供应链增信项目在小微领域落地;四是开展小微园区万里行活动,形成以“享乐租+厂房按揭/租金贷”为主、“科创贷+非金服务”为辅的小企业客户服务体系。

  金融科技助力小微发展。一是引入外部平台数据,通过完善客户画像深入洞察识别客户,精准生成营销线索,持续提升小微数字化营销能力;二是推进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从创新审批模式、优化流程、引入外部数据、建设法人风控体系等多方面入手,持续推进数字化风控平台建设。

  报告期内,本行秉持“同业客群综合经营”的理念,不断强化团队综合营销能力,强化总分协同,持续提升同业客群的综合贡献;着力增强同业客群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有力保障同业客群经营转型持续推进;统筹满足行内流动性和监管指标要求的双目标,稳妥开展同业负债业务,积极增加活期同业存款规模,压降同业存款成本,实现同业业务的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活期同业负债3,762.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78%。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本行坚定推进债券投资业务的深化改革,不断规范和加强债券相关业务,提升综合效益,有效防范风险。通过搭建市场化、专业化的固定收益服务平台,打造了涵盖投资、交易、销售、代客等业务的一体化民生固定收益品牌。持续提高投资交易能力,加强服务客群需求,提升资产流动性,提高投资盈利性能力。

  外汇业务方面,本行主动引导企业客户将避险保值作为汇率风险管理的核心目标,积极倡导客户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加强外汇避险产品研发,为企业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汇率避险工具,完善代客外汇业务系统,持续提高对企业客户外汇避险的服务质效。

  贵金属业务方面,本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搭建并更新迭代了“民生黄金银行”,提供线上线下互通的黄金产品和服务,打造了集“交易、避险、积存、实物、投资、理财和融资”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跻身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前十大交易商(以交易金额计算),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的贵金属自营交易商之一,亦是国内重要的黄金进口商之一。

  报告期内,本行深化托管业务结构调整,加强高收益业务营销,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托管规模11.5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00亿元以上,增量接近2021年全年增量,报告期内,实现托管综合创利逾13亿元。

  托管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本行贯彻落实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经营理念,积极优化托管业务结构,重点发展长周期高收益托管产品。报告期内,克服市场波动,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净值型理财等核心产品规模均保持正增长,尤其是公募基金收入同比增长52%,连续两年增速保持在45%以上。

  养老金业务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本行紧密围绕国家养老金体系战略布局,高度重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业务发展,积极布局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报告期内,以客户需求为基准,持续提升年金业务履职服务能力,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客户提供优质的养老金管理服务,实现全行养老金业务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新增企业年金账户1.06万户。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提升产品研发、销售推动和投资管理等核心能力,进一步丰富产品谱系,努力实现主流产品类型全覆盖;研究市场及客户需求,推出“现金+策略”短期限低波动、稳健收益理财产品,积极迎合波动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对低风险产品的需求。同时,以降低业绩波动为核心,持续优化现有短期限“固收+”产品投资策略和产品形态,加大中长期产品布局力度,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不断提升客户黏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理财产品规模10,259.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90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参照监管指导意见完善数字化金融实施策略,全面开展“生态银行”和“智慧银行”建设,通过强化对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常态化跨职能协作敏捷工作机制,数字化转型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生态银行项目孵化取得重大突破。生态金融规划建设25类生态场景,已落地推广10余类场景,推出首批生态金融产品。创新数据类信用融资产品,实现供应链下游分销端数据增信融资,“民生快贷”关税保函产品实现自动化授信审批与线家合作企业实现对接,互联网生态系统投产;生态金融运营平台投产,支持新产品、新模式实现全流程、一体化运营。开放银行持续拓展生态场景,报告期内,“云代账”新增小微企业750家,累计服务近5,500家;“云人力”新增代发企业15家,累计173家;“云钱包”新拓展合作企业16家,累计突破360家。

  智慧银行建设全面加快推进。“以客为尊”重构客群经营体系,全面优化业务、风险、人力、财务、资产负债系统支撑能力,完善对公营销管理系统“伴我行”、零售权益体系、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平台,赋能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开发和综合经营。打造智能风控体系支撑风险管理改革,持续升级风控系统,提升智能风控水平,以数字化风险识别能力支持普惠金融、小微业务实现自动化审批和快速批量放款。报告期内,运营风险预警新增17个监测模型,覆盖32个中高频交易场景,实现对风险的精准识别和实时处置。线上服务和营销能力持续提升,建立手机银行体验官机制,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上线、电子社保卡等服务;打造民生小微APP;完善安全感知策略,防范电信。AI外呼平台提供多场景真人语音服务。持续升级移动工作平台,赋能一线员工提升工作效能。截至报告期末,零售线%。对公线%。“经营+体验”多功能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升级智慧银行体验店,构建“远程专家”支持体系,实现虚拟柜员、AI助手等10余项智能化运营升级。报告期内,远程银行及电线万人次,客户服务接通率同比提升超6%。

  重塑客户旅程提升客户体验。组建客群、产品、渠道、科技、数据跨职能敏捷团队,开展“受薪客户代发工资、贵宾客户非金服务体验优化”两大客户旅程端到端重塑,通过用例驱动全面提升面向客户的数字化运营能力。

  提升数据能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数据治理,通过全面数据认责和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资产统筹管理,建立数据合规共享机制和支撑平台。提升大规模数据智能应用和实时赋能的平台支撑能力,全面优化搜索引擎、标签引擎、推荐引擎、大规模机器学习平台和AI平台。

  提升技术能力赋能敏捷创新和稳定支撑。云原生技术体系转型持续推进,自研前端低代码平台“飞码”,手机银行等特定场景前端开发效率提升超过60%。打造支持生态化、线上化经营的企业级架构,赋能敏捷创新和场景链接,开展信用卡核心分布式迁移。保障业务安全运营,提升远程作业、异地中心互备等应急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巩固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授信政策引导,深化授信审批体制改革,积极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提升预警的有效性和前瞻性,严控新增风险;同时,继续严格资产分类,完善资产保全机制,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报告期内资产质量指标稳步改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总额730.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91亿元;不良率1.74%,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60天以上与不良比例均小于100%;拨备覆盖率143.11%,比上年末下降2.19个百分点;拨备率2.49%,比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对本集团及本行的各项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本集团及本行报告期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7.5%、8.5%和10.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01%、10.64%和13.40%,分别比上年末下降0.03、0.09、0.24个百分点。本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为7.47%,比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39.78%,高于监管达标要求39.7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提高6.36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足,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冲击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贯彻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董事会及其专委会、监事会及其专委会履职支持机制及运行模式。独立董事通过行内坐班、独董专门会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本行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委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督促董事会规范运作,维护本行和股东合法权益。本行外部监事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本行各类文件、报告等信息,对战略、风险、内控、财务等领域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坚守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勤勉、依法合规地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本行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有1家二级分行新开业,为合肥分行所辖蚌埠二级分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设立42家一级分行,100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9日,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同意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本行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发生各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9.16亿元。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2022年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59.16亿元,合并计算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在本行的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后,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89.16亿元,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1.28%,占本行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比例为1.84%。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2年4月1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关于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本行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本集团发生各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和前次关联交易预算及执行情况如下:

  1. 2022年,民生置业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34亿元,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

  民生置业2021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人民币12.48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7.50亿元。

  1. 2022年,民生科技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94亿元,包括向本行提供软件开发、咨询等科技服务;向本行附属机构提供科技服务等。

  民生科技2021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人民币5.74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4.79亿元。

  1. 2022年,中和渠道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7亿元,包括自助设备监控维保及科技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软硬件设备及自助设备模块升级服务、技术服务项目等。

  中和渠道2021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人民币1.61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5,184.60万元。

  1. 2022年,鸿泰鼎石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713亿元,包括与本集团和本行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等。

  鸿泰鼎石2021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人民币28.73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19.26亿元。

  1. 2022年,长融和银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5亿元,包括与本行开展资产转让项目合作、与本行在资产委托清收项目上继续开展合作等。

  长融和银2021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人民币41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13.21亿元。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业务未按原预算实施。

  民生置业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由本行工会委员会全资出资成立,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9层90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民生置业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生置业资产总额约人民币17.27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50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8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39亿元(未经审计)。

  民生科技成立于2018年4月26日,由民生置业出资成立,持股比例为100%,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民生科技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生科技资产总额人民币33,467.7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355.4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985.7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579.51万元(未经审计)。

  中和渠道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由民生置业出资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4层406G,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和渠道为本行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和渠道资产总额人民币2,128.4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113.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07.5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09万元(经审计)。

  鸿泰鼎石成立于2015年3月17日,股东为:本行信用卡中心工会委员会、民生(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前海民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2号楼1701、1702、1801、180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行关联方。

  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74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0.5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38亿元(经审计)。

  长融和银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全资孙公司)持股比例30%。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长融和银为本行关联方。

  2021年度,长融和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4.53万元,净亏损人民币3,235.91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度,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拟与本集团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59.16亿元,其定价政策是: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标准执行。

  本行2022年度预计对民生置业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7份,收回17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行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监事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9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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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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