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积生态能量 贡献海南力量
海口迈雅河区域再现“河清岸绿”生态美景。 高林 摄
18,17,16,13。
这组数字,分别对应的是2017年至2020年我省PM2.5年均浓度值。去年,我省PM2.5浓度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为有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从18到13,每微克的变化,都来之不易,背后印刻着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持续不断发力的缩影。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阵地的主力军,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扛起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未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一如既往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海南力量。
聚能 擘画生态蓝图 为增绿护蓝“绘底色”
阳光斜洒,踩着光影,一棵棵迎风摇曳的红树苗在淤泥土坑间“安家落户”……6月1日, 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环境日党员植树造林党史教育活动,在海口市演西村举行。眼前这些树,是为“碳中和”而种下。
“此次植树活动共种植红树1000多株,旨在以植树造林方式抵销即将举办的2021年‘6·5’环境日海南省主场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助力实现‘碳中和’办会。”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植树活动以“共建海上森林,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希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向全社会各界传递“碳中和”理念。
近期以来,“碳达峰”“碳中和”成为时下刷屏热词。在这一方面,我省已超额完成“十三五”降碳目标,正研究提出我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及路径,推进碳市场建设与运行,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研究,推进海口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为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将“碳达峰”等相关内容融入《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树和海,不仅是碳汇的“储存库”,往往还是最美妙的色彩搭配师,它们以翠绿与湛蓝,勾勒出海南生态的勃勃生机。如何蓄积生态能量、为增绿护蓝“绘底色”,是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近年来,海洋生态环境“成绩单”亮点颇多——海南本岛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优良水质面积比例长期保持在98%以上;近岸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优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保持良好。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总体态势良好,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陆海统筹”保护脚步不停歇——去年,省生态环境系统推动初步建立“湾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海口、三亚及儋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开展近岸海域生态风险评估;加强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在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我省全面推进湾长制;推动‘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完善近岸海域监测体系,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不断强化保护。”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介绍说,按照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基本原则,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着力推动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助力。
聚焦 守好“天然基因库” 保护生物多样性
今年3月18日,有科研团队在《动物学研究》杂志上刊发了海南又发现两栖类新物种的文章,介绍在俄贤岭、鹦哥岭、尖峰岭等地区发现新物种——海南小姬蛙。
这是海南特有的“神奇动物”。作为岛屿省份,海南拥有全国保存最为完整、连片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是野生动植物的“宝库”,是不可多得的生态财富。
据统计,我省的红树林植物种类数占全国红树林种数的90%以上,野生维管束植物种类数占全国野生维管束植物总数的11%。野生动物中,两栖类占全国总数的19%,爬行类占全国总数的33%,鸟类占全国总数的30.7%,兽类占全国总数的18.8%,堪称全国乃至世界的“天然基因库”。从海南野生稻物种资源培育出来的超级杂交水稻,有效解决了粮食安全问题,为中国乃至世界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同时,海南拥有中国最完美和种类最丰富的热带雨林,是全国唯一的岛屿型热带雨林生态系统。海南的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珍惜瑰宝,必须精心呵护。”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正在建设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面积约4400平方公里,将我国分布最集中、保存最完好、连片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划入国家公园,予以最严格的保护。
穿过数据,走入自然,生动的景象便展现眼前:跟随南繁育种基地专家们的脚步,看作物在优良的生态环境中生长;爬上霸王岭,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珍稀的灵长类动物海南长臂猿;前往湿地滩涂,可以静候黑脸琵鹭、勺嘴鹬等稀缺鸟类“贵客”出现……
这一群群动物精灵、一株株独特植物,都是自然的瑰宝,如何保护好它们?如何才能精心呵护好海南的生物多样性?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2014-2030)》,我省计划通过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合理开展迁地保护;提高应对生物多样性新挑战的能力;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探索建立惠益共享制度等等,保护生物多样性,构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让“万物生长”。
聚力 落实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海南发展进程中,生动的“绿色实践”越来越多。
“4·13”以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两个领先”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试验。
截至目前,《实施方案》提出的2020年19项指标目标均已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33项重点制度成果已完成30项,形成一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其中9项纳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多规合一’ 集成改革和应用”“塑料污染系统治理机制”“生态敏感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造价服从生态机制”……一项项入列的改革举措,代表着卓有成效的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做法。
以“禁塑”为例,为系统有序推进“禁塑”工作,我省颁布了国内第一部“禁塑”地方法规——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除了“禁塑令”以外,近年来我省制修订多份生态文明细分领域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根本,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近两年来,海南共制修订20余项涉生态文明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覆盖“多规合一”、禁塑限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多个生态文明细分领域,确保相关改革于法有据,既为相关改革创新“保驾护航”,又在国内生态文明立法空白领域“探路寻方”。其中,海南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生态保护补偿、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系列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我省2020年还出台《海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和磋商工作规则》《海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5项法规文件,并围绕火电厂、橡胶初加工、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方面制定5项生态环保地方特色绿色标准。
在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全覆盖、率先出台排污许可地方性法规,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融合工作方案,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机制。此外,我省着力加强制度集成创新,编制《关于加强自贸港建设中生态环境监管制度集成创新的意见》,推动打造全要素、全链条、全流程的环境监管体系……
这一系列密集制修订的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不断完善的制度措施,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本版撰文/晓梦 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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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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