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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龙门镇开展“法律进单位”知识讲座活动

9月4日上午,定安县龙门镇邀请北京盈科(海口)律师司法所律师王浩以及驻县司法局三江监狱警官陈夫,为龙门镇80多名镇、村、驻村工作队干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办事能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进程,提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为群众服务的履职意识。

讲座中,王浩紧紧围绕《民法典》的体系、特点、新增规定及其重大意义,对民法典部分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形成专业法律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就民法典基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宣讲。整场讲座脉络清晰、重点突出,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刑罚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陈夫警官紧紧围绕《社矫法》的特点、全面阐述如何对社桥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教育,如何进行帮扶,从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培训会后,定安县龙门镇镇长王上平要求全体镇干部、全镇各村两委干部等要切实将《民法典》《社矫法》的规定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积极协助镇司法所监管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吴奕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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