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编制!招103人!琼海市考核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赴高校开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招聘10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小学教师53名(含边远地区紧缺人才21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48名,其他市镇事业单位人才若干名。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赴省外高校开展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取“申论+面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申论+面试”或答辩。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一)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教育、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面对面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答辩。由相应学科或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应聘者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答辩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答辩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各站招聘情况后,再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
(二)其他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以外的单位)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申论及面试情况进行评分。申论、面试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申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申论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类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申论+面试情况,汇总全程招聘情况后,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时间拟定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应聘人员应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投递至相应邮箱,并根据个人实际就近赴招聘地点参加考核。
(三)各学校具体招聘时间、宣讲时间、地点及考核流程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高校网站有关公告。
(四)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二)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安家补助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博士学位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50万元,前5年每4万元,后5年每年6万元);获得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40万元,前5年每年3万元,后5年每年5万元)。安家补助费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员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由市住建局或房管部门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保障住房。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现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以上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四)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1、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高校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应考核组指定的电子邮箱,面试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就近赴招聘地点进行考核。
网上报名邮件主题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原件可推迟至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号公告》、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根据答辩或“申论+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实习。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办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九、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答辩或“申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