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已进行登记的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共选调4名科员。 其中,房地产管理岗、建筑工程管理岗、市政工程管理岗、物业管理岗各1名。
(1)房地产管理岗要求土建类、建筑(学)类、工程管理类、房地产类、建筑建设类、以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
(2)建筑工程管理岗要求土建类、建筑(学)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建筑建设类专业。
(3)市政工程管理岗要求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桥梁与渡河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技术、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道与桥梁、给排水、公与城市道工程、道交通工程、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专业。
5.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工作年限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内),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⑴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⑵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⑶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⑷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分别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方式:登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撰写的职务作品等文印资料以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发送电子邮件到,不接受现场报名。
(2)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知考试,通过电话(函件传真)告知报名者本人。
4.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经报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选调。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机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将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进行公布。
2.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我局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全面、客观、的原则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程度。考察组人员不少于2人。
入围考察人选将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近期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给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
3.公示和调动: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或无实质影响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进行处理。
(一)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局长罗标任组长;党组、副局长王义勇、梁悬任副组长;副局长李翊、总工程师吴承敏、副调研员陈雷、张晓红、组织人事处处长王宣春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宣春兼任,由组织人事处人员组成。
(二)公开选调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三)对在选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选调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工作结束后将选调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