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港区客滚业务备考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按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披露的基本假设和编制基础编制的港区客滚业务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港区客滚业务备考资产负债表、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的港区客滚业务备考利润表以及港区客滚业务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备考财务报表)。
编制和公允列报备考财务报表是港航控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认为,港航控股港区客滚业务备考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披露的基本假设和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港航控股2016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港区客滚业务备考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的港区客滚业务备考经营。
本审计报告仅供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之申报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港区客滚业务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所属的海口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港务分公司”)经营,主要为港区客运码头的旅客、车辆等售票代理、港务服务、解系缆及停泊服务等。
海口港务分公司于2006年02月21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统一社会
港航控股系经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 司的通知》(琼国资【2004】187号)批准设立,于2004年12月28日取得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港口装卸、仓储、水上客货运输和代理服务;集装箱运输;外轮理货;港口工程建设等。
1、 本备考财务报表是假设港航控股港区客滚业务于2014年1月1日从海口
收益),且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期间无重大改变,以此假
2、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相关监
1、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港区客滚业务已于2014年1月1日从海口港务分
2、 假设自2014年1月1日起,港区客滚业务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所
3、 港区客滚业务会计主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于201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港航控股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港区客滚业务备考的财务状况、经营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4年1月1日至
于资产负债表日,将应收账款余额余额大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其他
4、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 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2、 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要求,交通运输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于 2013
工程项目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2016年9月30日
工程项目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工程项目名称 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税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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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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