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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在万宁买96套房产不能交付 这就很尴尬了

  5年前,浙江的方女士向万宁钓鱼台山水温泉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钓鱼台公司”)购买了96套房产准备用做投资,但到了协议约定了时间,钓鱼台公司迟迟没有交房。民事调解后,钓鱼台公司须退还并补偿方女士共计2060万元。数年间,该公司仅仅退回500万元,其余款项仍无法支付,于是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封拍卖,仍有93套房产没有拍出去,以房抵债,产权转移回申请执行人方女士。但方女士收房的时候却发现,有10多户不明人员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且迟迟不肯搬走。无奈之下,方女士再次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多次约谈被执行方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1月12日,涉案的93套房屋顺利完成交接,返还申请执行人。交接后,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李先生忙着清点家具,更换房产门锁,喜笑颜开。另外,申请执行人同意居住在个别房屋的人员延期至2017年2月15日后搬离。

  2012年,方女士以300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这位于万宁兴隆旅游区的96套房,当时看着大部分房屋基本竣工,想着不日就能收房,却没料想这个项目突然就停工了。“到了交房日期,还有数栋未建成,其他楼栋也没有通过验收。”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李先生说。2013年底,方女士将钓鱼台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对方能够退回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海南一中院立案后进行协调,双方和解,钓鱼台公司同意退款以及补偿违约金,并解除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钓鱼台公司除了支付5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供75900元外,再也拿不出钱债务。

  法院查封钓鱼台公司名下位于万宁市兴隆旅游区工业大道东侧的96套房产进行拍卖,而经过三次拍卖,其中成交3套约56万元,法院将款项划付给方女士,其余的93套流拍。法院裁定,将流拍的93套房交付方女士抵偿被执行人钓鱼台公司所欠的剩余债务,93套房产的产权转移给申请执行人方女士。

  申请执行人对上述93套房产收房时,却发现部分房产被一些不明人员强占,搬离,于是再次向海南省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南一中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该院执行局局长及案件承办人等前往现场多达五六次,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发现涉案房产均由兴隆一本地人负责代管。执行局反复约谈代管人,让其做工作将住户劝离。法院两次在该小区公告,要求上述人员主动搬离,但仍有10多户住户没有搬离强占房子,法院决定强制清场。

  11日,即在强制执行的前一天晚上,法院的工作人员继续去做代管人的工作,面对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态度和决心,代管人之前强硬态度也有所转变表示同意交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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