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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培训 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建设

  海广网7月17日消息(记者 王娟)7月17日上午,海口市教育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海口市2019年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培训动员大会,并从17日开始组织为期三天的保安员专项培训,力求每一名在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都能够持证上岗,规范执勤,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营造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

  当天上午,来自海口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的主管领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负责校园安保工作的物业公司负责人、海南金鹰保安培训学校教官以及参加此次培训的各校保安员,共计251人参加了动员大会。会上,对此次培训工作的任务、要求及培训事项等作了详细部署,培训主要包括保安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保安员的体能和技能三个方面进行,培训结束后会对培训人员安排统一的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将由海口市公安局统一颁发《保安员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海口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要求统一校园保安员资质条件、统一校园保安的岗位配置、统一校园保安的装备标准、统一校园保安的服务行为。

  该《服务规范》对保安员的人数配备、基本要求、服装及装备配备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校园应当聘请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并具有《国家保安员资格证》,经过校园保安业务培训合格且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培训。

  据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管丽萍介绍,根据《服务规范》的要求,在保安员人员配备上,要求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校园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师生员工总人数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校园,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师生员工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校园,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校园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另外,在保安员的服装和装备上,要求校园保安应统一穿着2011式保安并佩戴相关保安标志,并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穿着仿警服及有“特勤”字样的服装;保安员的装备应该配备合格产品,包括八大件:防弹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服(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防卫棍(1支/人)、强光手电(1套/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约束叉两套;并配备对讲机或其他通讯设备,保证在校园内通话和联系畅通稳定。

  管丽萍介绍说,此次培训也会对保安员配备的八大件的使用进行专业培训,另外还会针对校园保安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化培训,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在着装、礼仪、门岗执勤,以及对应急事件的处置等各个流程和服务行为都将进行统一的规范。

  海口市灵山中学副校长吴乾杰表示,学校会根据培训要求,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和督促,增强安保意识,规范安保行为,提高安保规范化建设,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障工作,建设文明、安全的校园,让学校、家长和学生都能够放心。吴校长介绍说,灵山中学是一所寄宿制的学校,现有学生4300多人,共有专职保安人员20人,此次参加培训的共有5人,学校将会通过先培训的带动后培训的方式,对保安员进行全员培训,力争在秋季开学前完成培训任务。

  据海口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周正雄介绍,海口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此次培训,局长厉春及党组汪娟均多次部署安排,亲自推进本次培训工作的落实。旨在通过此次培训,规范校园安保服务标准,提升保安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保安服务意识,提高处置校园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周正雄介绍说,今年秋季开学前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保安员是否由专业保安公司派驻、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保安员是否经过培训、保安员服装是否规范、保安员装备配备是否符合标准、保安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过认真严格的检查,达到督促和监管的作用,使校园安全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

  据了解,此次培训主要针对的是海口市直属学校及幼儿园的保安员,也是海口市实施《服务规范》以来的第一次培训,海口市教育局将会分批次组织全市各直属学校、幼儿园现有的480名保安员进行依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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