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监督纠正“黑老大”四个漏罪
本报讯(记者甫通讯员张映忠)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注重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不但从的性、真实性、客观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还注重对是否遗漏疑犯、等严格把关。近日,该院在办理林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脱逃一案时,便监督纠正了四个漏罪。
据了解,1998年至2010年,林瑶网罗了数十名人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林瑶是“黑老大”。该团伙垄断了三亚汽车总站的旅游出租车生意和在娱乐场所兑换筹码的提成,购买、爆炸物等,还故意、聚众斗殴等。
该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三亚市检察院全面核实每一起犯罪事实的,发现机关遗漏林瑶涉嫌故意、聚众斗殴、非法、爆炸物、非法持有、弹药4个,遂提出纠正漏罪。经补强相关,最终以林瑶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脱逃、故意、聚众斗殴、非法、爆炸物、非法持有、弹药共6个向三亚市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最终林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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