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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印发方案以“实”的举措“严”的要求全力推进秸秆禁烧

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是三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三亚市生态环境“国内第一、世界一流”的一项重要举措。2018年12月10日,三亚印发《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实”的举措、“严”的要求,掀起全市禁烧秸秆的热潮。

按照《方案》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秸秆、垃圾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确保没有环保部卫星、国家气象局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实现全市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除了主城区外,将机场、高铁、高速路、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海岸线、医疗机构及周边区域设为重点监管区域,按照全市农作物生产规律,将“产中”“产后”设为重点监管时间。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序推进,三亚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阿东为组长,市政协主席容丽萍为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飞、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强对全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督导,三亚成立工作督导组,组长由容丽萍担任,副组长由张羽飞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政府督查议案室相关负责人组成。督导组负责指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秸秆、垃圾禁烧的有关部署要求;督促、检查各区、育才生态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方案》明确规定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任务: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重点区域的网格化管理和巡查制度,要求各区按照辖区内农田生产规律,加强农作物“产中”“产后”等重点监管时间内的禁烧工作;二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率进行考核,以“堵”“疏”结合的方式加大秸秆还田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加强秸秆、垃圾收运工作,引进第三方收运单位,推进偏远地区的收运工作,提前做好收割季节的收运准备工作;四是落实奖励及层级问责机制,要求各区签订禁烧责任书,将责任压实到村(居)委会、农田实际使用者、农场和农田实际使用人;五是加大查处力度,明确全市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和标准,以处罚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最高将罚款10万元;六是积极推动宣传监督工作,落实告知书、承诺书、明白卡等措施,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收集运营商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七是保障禁烧工作和扶持引导经费,以各区实际农田数量,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和扶持引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方案》的创新亮点颇多。《方案》根据三亚实际情况,将主城区、机场、高铁、高速路、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海岸线、医疗机构等周边区域设为重点监管区域,在省市领导在三亚活动过程中对重点区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按照全市农作物生产规律,设置禁烧工作的重点监管时间,使禁烧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有重点和抓手。在组织领导方面,《方案》提出成立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共同参与禁烧工作的“大监管”格局。同时,要求成立市人大、市政协组成的工作督导组,对全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在加强秸秆收运工作中,要求引进第三方收运单位,对无条件利用的秸秆,按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重点推进偏远地区秸秆、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要求各区制定有奖举报实施细则,明确奖励情形。同时,签订禁烧责任书,将责任压实到村(居)委会、农户和农田实际使用者,推行工作排名制度;落实新宣传方式,要求各区将告知书、承诺书、明白卡落实到每家每户,使其了解违法焚烧秸秆、垃圾后果;以各区实际农田数量为标准,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和扶持引导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初发放工作经费,年终按考核结果发放扶持引导经费,用以保障工作开展和设置考核要求。并对经费的规范使用进行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秸秆、垃圾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三亚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形象。下一步三亚将按照新修订的《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按照各部门实地检查情况和报送材料,对全市全年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

(记者 张慧膑 林志猛 罗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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