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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法网络舆情的特点、源由和引导分析天涯杂谈 法治论坛

[1]曾润喜: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9(18):79-82.

[3]南浔法院“临时性”案堪称误读的典型。“临时起意”是法律人熟稔的法律概念,作为一般刑意义而言,犯罪、突发犯罪,罪犯主观恶意可能相对较小,因此对量刑有一定参考意义。但对于缺乏法律训练普通而言,经过剪切的“临时性”概念显然更具有吸引力和冲击力。

提要:涉法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晴雨表”。当前,涉法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层出不穷,若处置或引导不当,就会引发突发性社会群体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本文分析涉法网络舆情的特点、主要源由和如何开展涉法网络引导分析,向社会输出正朔,司法公信形象,是摆在基层面前崭新的课题。

(二)犯罪或者违法违纪案件。据最高发布的《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指出:2013年,最高查处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38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1人。[5]由于法院审判职能的特殊性,对法院廉洁司法的要求会更高,因此,犯罪案件和乱收费、吃喝、公车私用和公费旅游等违法违纪案件很容易成为的焦点。

[注释]:

[2]林恩伟:《涉法网络舆情的现状与引导处置——基于88件涉法网络舆情案例的分析》2014-01-21

[5]最高《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

一、涉法网络舆情的特点

涉法网络舆情关注的对象是法院机关、法院业务和法院人员,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对象均可能成为诱发涉法舆情的触点。通过对近几年涉法网络舆情的分析,主要源由有:

在我国当前社会中,涉法网络监督日益彰显出巨大的力量。基层是我国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也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前沿阵地。如何正视涉法网络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对涉法网络舆情进行合理的引导分析,将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第四、引领主流,积极处置涉法网络舆情。基层要把涉法网络舆情事件纳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范畴,以便随时启动涉法网络舆情的应对预案。首先、发布权威信息,引领主流。基层根据事件发生、发展形势和关注程度,有选择的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咨询等方式主动、及时、统一地发布权威信息,不断引领主流。其次、设置相关议程,积极妥善处置。在发布相关信息的时段上要设置相关议程,在涉法网络舆情事件起始阶段,要正视事实,及时报道;在涉法网络舆情事件延续阶段,要全面关注,有效分析;在涉法网络舆情事件结束阶段,要将涉法网络舆情所牵涉的事件进行个案化处理,要反思得失,报道结果,努力社会稳定。

第二,加大司法公开,畅通信息渠道。地面对网络带来的改变和影响,是应对涉法涉诉网络舆情的必由之。基层法院要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司法“六公开”原则,加强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更新有关案件裁判进展情况、法院“三公”消费和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及时把真实信息给群众,从而有效遏制不实言论的产生和,积极引导舆情意见向积极、正确的方向发展,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平息社会冲动焦虑,进一步提高的公信力。

第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抓涉法舆情的源头治理,要从加强和改进执案工作做起,努力营造和谐的诉讼。“队伍建设是司法的组织保障,是永不偏离的工作主题。要坚定建设的追求,不断增强道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司法自信。”[6]基层要以群众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懈地抓民的理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案工作,让广大人民牢固树立为民、的司法,以提高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等为重点,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积极养民“依法、认真、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涉法涉诉网络舆情的引导分析

4.非。是专业性极强的科学,但是法律本身却是只要基本识字水平的人就可以阅读。法律规范背后深层次的法律逻辑思维和社会草根阶层的直观感受往往存在差异[3]。由于不少案件本身牵扯利益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导致涉法网络舆情的非。

关键词:涉法网络舆情引导分析

5.关注性。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最后手段,往往成为矛盾的聚焦点。在法院审理时,很多案件已经被网络和传统高度关注,法院或者的一举一动都被无情的放在网络放大器下后备受社会关注。

(三)民生案件的审判或者执行中的问题。民事案件无小事,事事关乎民生。当某一民生案件引起网络围观之后,其审判结果往往就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在审理或者执行与这些民生案件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不满情绪的爆发,导致迁怒于法院。

2.即时性。一些重大的法律事件发生后,在网络时代瞬间就会被微信等发布到网络上,网民可以在第一时间对法律新闻事件做出评论,表达自己的观点,使网络舆情的形成与表达更加快捷化,更可能迅速为强大的公共。

3.难控性。涉法网络信息内容纷繁复杂,各种各样的舆情,网络舆情的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决定了对涉法网络舆情在时间、空间的把握上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有失司法礼仪的事情。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和接访等各个环节,司法审务礼仪最受社会关注。如庭审询问时语气不平和、用带有倾向性语言进行提问、法庭组员酒后开庭、对当事人发脾气和使用通信工具的不雅行为等,一经网络、、放大,都会成为关注的焦点,容易造成对司法的不信任。

[4]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口碑)研究所/艾利艾咨询(IRI)[N].2011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2012(2):5.

二、涉法网络舆情的主要源由

[6]康为民:《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1.隐蔽性。信息的者都是一种匿名的、虚拟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出现。任何人都可用自己虚拟的身份,在网络中快速发布涉及法院执法不公、执行不到位和一些有利益纷争的案件审判中感兴趣的话题,由此造成的涉法网络。

(一)冤假错案。审理的各类案件,一旦出现冤、假、错案,社会反响极为强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中国网络舆情监测网《2011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的报告显示:涉法的话题是前三甲之一,排名第二,占全年热点话题数量比7.9%。而裁判不公、冤假错案等涉法负面话题占67.2%。[4]

第三,设立应对管控机构,掌握化解危机的主动权。对于涉法网络舆情,防患于未然是治本之策。基层要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应对管控机构,指定专人担任网络舆情监评员,负责对网络舆情的领导、收集、研判、预测、分类、引导、反馈等应对管控工作,确保网络舆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通过百度、谷歌等网络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或者对诸如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等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多发的BBS进行定期浏览,及时发现舆情事件的苗头,把握潜在的危机议题,积极预测可能存在的网络危机,及早采取对策,以掌握化解涉法网络舆情危机的主动权。

对于网络舆情的概念,我国众多理论学者都对其进行了界定。曾润喜学者认为:“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1]涉法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针对法院系统、法院业务和法院人员形成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意见和言论。从广义上而言,涉法网络舆情既包括涉法正面网络舆情,也包括涉法负面网络舆情;从狭义上而言,涉法网络舆情仅指负面舆情,是指针对法院系统、法院业务和法院人员所持或否定态度且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网络意见和言论。[2]新时代的涉法通过网络交叉,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其以空前的广度、深度、强度对司法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又强力引导着人们对法院裁判、队伍和形象的看法,占据数量绝对优势的负向评价对依法行使审判权形成强烈冲击。所以,仔细分析涉法网络舆情的特点、涉法网络舆情的主要源由和如何开展涉法引导分析,向社会输出正朔,引导人们认同司法,是摆在基层面前崭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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