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针对抢劫的报案机关不受理邳州杂谈
二、违反程序及市办公厅造假。
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就掌握在南昌市发改委手中,该委在接到东湖区提交的“东府文【2015】28号”文及相关资料后,不督促东湖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反倒同意其开展前期工作,以下文件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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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为:南昌市发展和委员会
六、两单位进一步发狂。
自2015年4月起出现的无批文征收事件居然再次出现反弹。此事件刚一冒头,我就据实先后至少四次向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进行了举报,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至少一次转复了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的回复,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至少二次转复了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龚力力的回复,我先后以《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呈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不要胡闹》、《奇葩:南昌惊现个人发布政令性质的通告》、《南昌:有人连续两天聚众寻衅滋事》、《南昌:个人发布政令性通知的罪犯被抓现形》、《商请南昌市某征迁工作分指挥部不要寻衅滋事》、《南昌东湖:无批文征收并以寻衅滋事的方式动迁》等文章,公开地、实名地、据实地向进行了爆料。
南昌市办公厅以洪府厅发[2015]110号文(2015年4月1日下发):“经市相关部门调研讨论,批准该旧城项目列入我市2015年旧城范围,并将项目名称变更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
4、新华网()发展论坛的台栏目分别以繁体字和简体字于2015年6月23日5时41分发表了我写的《南昌:个人发布政令性通知的罪犯被抓现形》一文。凯迪社区、本网(中华论坛、社会热点、百姓)、时政-杂谈等也予以了发表。
以下是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转复南昌市东湖区旧城工作指挥部针对题目为《奇葩:南昌惊现个人发布政令性质的通告》、编号为8、9、0的件的回复:
八、违法行政的危害。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董家窑:
一、建设工程须呈报审批的批文顺序。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
根据告示上的内容,第二个旧改项目的名称为:“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熊邓村、下沙沟、沙滩魏村)工程。”
为了广大住户的切身利益,请各位住户把各自资料准备齐全(身份证、户口本、分房凭证、水电费单等复印件),交于下沙沟七片区征收小组,征收小组收集完后统一至旧改指挥部进行协调、研究。我小组将于2015/6/22(星期一)上午9:30到下沙沟省一建三处现场办公,请各住户务必相互转告,并于当天准时到场送材料,感谢各位住户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决定
本网社区(中华论坛、社会热点)时政-杂谈 、天涯论坛、新闻论坛(时评、百姓声音)、凯迪社区(律师之窗)、徐州论坛(房产论坛)、网、两个聚读网、易读网、甘肃论坛(百姓声音)、东莞市新闻网、帖巴巴新闻网、55帖等发表了我写的《商请南昌市某征迁工作分指挥部不要寻衅滋事》一文。
您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经了解,熊明等三人系我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分指挥部的征迁工作人员,三人在通知中留下联系方式,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房改业务,并不是发布政令性质的通告。旧城工作是一项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的民生工程,希望能获得你的理解和支持。东湖区旧城工作指挥部 经办人:龚力力 2015年7月24日
五、搬迁期限: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我备注:签约期限只有一个月整,搬迁期限只有半个月。
5、2015年4月13日7时03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审核通过我写给江西省省长鹿心社的留言《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鹿省长至今尚未回复。
芦保昆: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并裁决,东湖区人民作出裁决决定,东湖区人民不懂法,东湖区房管局不懂法,尽胡闹!
芦保昆同志的言下之意是:既然住宅,省一建公司当年分配给我们(106户)居住就不符合政策,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虽然是一个没有编制、没有身份、不具备民事和行政主体资格的乌合之众,但我们颇具有感和社会责任心,我们决定冒险以非法的手段将你们赶出去,然后抢占、接收这块地皮并非法转让这块地皮,将利润收入囊中。
备注:2009年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改制后的新企业名称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为刘小宜,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名存实亡,全公司干部职工现只有六位(均为非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三间,对外号称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该留守处的负责人为胡金根,该留守处的二把手为胡循忠,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人也是刘小宜(并不是胡金根),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其实是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内部机构,该留守处的职责没有清晰地予以明确,该留守处其实就是一张挡箭牌,什么事都拍不了板,但所有难办的事都推给了该留守处。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录属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单位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据悉,省虽然有一纸文件将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直接划归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但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代表人还是刘小宜,由此导致该留守处的真正归属问题存在争议,留守处手中握有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5/6/18 (以下省略1.1万字左右)
2015年4月8日
通 知
2015年3月中旬至今,南昌市东湖区下沙沟25号楼梯口挂出了这样一块招牌:“东湖区二七北铁沿线旧改项目集体土地(下沙沟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分指挥部”,至今(2015年8月1日),该招牌依然挂在原处,有关工作人员现在依旧在里面办公。
南昌市发展和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印发
一、再次出现诡异的通知。
东征字【2015】第6号
1、非住宅?综合楼?
七、《南昌东湖:无批文征收并以寻衅滋事的方式动迁》(节选)
2、《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旧城(城市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写:“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东湖区人民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发展和委员会
南昌:针对抢劫的报案机关不受理
2、我以百分之百的诚意:只要贵部放弃“征收” 我居住的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下沙沟8号1栋的图谋,我不追究贵部的任何责任,对贵部的所有行为视而不见。说话算数。3、此文一个星期之内不对外发表,静候佳音。4、本人身心俱疲,不想树敌太多,真的。(备注:2015年9月19日2时左右,我看到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针对《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答疑解惑》一文的回复为:请不要重复来信,谢谢合作。2015年9月18日。江西省省委“民声通道”的网站进不去,受理情况不详。应该可以确定: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明确了我的喊话。故在此正式发表本文。)
2015年9月14日
抄送:市郭安市长、刘建洋副市长。市旧改办、规划、国土、环保、房管、统计局。
四、南昌市发改委原则。
被征收人在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东湖区人民依法申请东湖区强制执行。”
胡循忠同志表示:十字街地块的省一建公司的房地产,征收方给出的价格只有评估价的十二分之一,比如房产征收价为一千元每平方米,他哪敢同意,结果遭到强拆,前几天又有一户遭到强拆,问谁拆的,都说不知道,还有七户在坚守;下沙沟地块的省一建公司的房地产,情况一样,省一建公司和征收方未达成任何协议,省一建公司也没聘请任何单位和个人来丈量;有人省一建公司下沙沟的多位住户不停地找他要求房改,就差没把他的桌子给掀了,没办法,他只好来应付应付,实属无奈。省有一纸文件将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直接划归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八、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提前行政诉讼。
三、两个旧改项目出现大面积交集(起码都含下沙沟片区)。
《南昌东湖:无批文征收并以寻衅滋事的方式动迁(节选)》,发表时间为2015-8-29 4:26:57,被留言单位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至今没有公开回复。
2015年4月11下午和次日,我发现下沙沟贴满了告示,又一个旧改工程要对下沙沟片区及其他片区进屋征收,沿途喷满了红色的“征”字和编号,我住的大楼的对面有一个封闭的小操场,目之所及,贴满了告示,喷了多个“征”字,拉起了四块。
江西省南昌市:
2、第二个旧改项目现身。
江西省:
下沙沟省一建三处住户:
二、无批文征收、寻衅滋事及舆情。
仅仅一个月之后,即2015月5月13日,《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项目房屋征收公告》贴出,该公告上加盖了“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公章和“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的公章。(备注:奇怪,下沙沟距离赣江十多里,怎么变成了临江、滨江片区?房屋质量好得很,基本都是六层以上的砖混结构的楼房,无一户棚户,怎么就变成了城市棚户区?!)
1、综上,贵部的行为不具备正当性和性,请求贵部别做事太绝,给我们留一条活,好吗?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旧城(城市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作者:20十年磨三剑15提交日期:2015-09-19 04:17:00
2015年6月20日22时左右,我与芦保昆手机通话几十分钟,芦保昆说:“我们已经收集到了你所居住的大楼的图纸等档案材料,该大楼的性质属于办公楼,属于非住宅。”(实际情况是:大楼属于综合楼,有少部分属于办公室,一部分属于单身宿舍,一部分属于职工宿舍。)
2015年9月16日,有一伙人打着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和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项目房屋征迁工作分指挥部的名义寻衅滋事、招摇撞骗、实施抢劫的前期工作,详情如下:
1、三人发布政令性通知。
熊 明:
为有效开展日后工作,征收办与省一建公司分别派出工作人员,将于本16日(2015-9-16 星期三)起对下沙沟省一建三处的房屋进行实地测量,届时请各位业主务必留人在家中等候,同时也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望大家予以配合。
8、中国法院网论坛的网评天下栏目于2015-07-07 04:26发表了我写的《南昌:有人连续两天聚众寻衅滋事》一文,于2015-07-0704:28发表了我写的《南昌:个人发布政令性通知的罪犯被抓现形》一文,于2015-07-07 04:31发表了我写的《奇葩:南昌惊现个人发布政令性质的通告》一文。
鲜红的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人民
6、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2015年4月13日6时52分53秒发表了我写的《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一文。问政江西、湛江生活(市民问政)、爆料吧、同楼社区、易读网、帖巴巴、天涯、新浪、梅帖网、两个聚读网、去看帖网、红网论坛、天下论坛网、武汉金融网、艾米易读网、论坛、帖妈妈、大运在线(杂谈天下)等也予以了发表。
六、喊话。
“市相关部门”,其中的含义到底是哪个部门,该部门的批文在哪里?文号是多少?
现我家对面的三栋高楼的住户已经被一空,其中两栋已于昨日被推到。这种现象在很多段翻版上演,非常诡异的是:不是成片成块地被推到,而是像抠眼珠似的,东挖一颗,西挖一颗,很随意、很随便。
2015年5月13日
3、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的回复的提示。
经征收办与省一建公司多次沟通,针对下沙沟省一建三处的房屋征收问题初步达成一致。
1、新华论坛、求是理论网、中国法院网、与法制网、凯迪社区、本网、新浪、新闻论坛(时评)、天涯社区、邳州在线论坛、皮花网、晓群贴吧、帖妈妈、去看帖网、楼主网、爆爆易读网、嗨小网、两个聚读网、全国资讯网、看看贴、鄂北聊吧、爪子网、空仓网、山寨机易读网、看仇网、天罗地网等中央和许多著名华文公开发表了我写的《南昌东湖:无批文征收并以寻衅滋事的方式动迁》。
通 知
黄剑平、手机号、2015年9月19日。
2、《与法制网》于2015-8-2 5:40:54审核通过我写给江西省的留言《商请南昌市某征迁工作分指挥部不要寻衅滋事(节选)》,江西省至今未回复。
五、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发狂。
公章之一: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项目房屋征迁工作分指挥部
7、中国法院网(论坛的网评天下栏目)、本网(中华论坛、社会热点、百姓)、凯迪社区(律师之窗、猫眼看人)、时政-杂谈、天涯社区、新浪、论坛、城市论坛(南昌论坛、东湖论坛)、艾米易读网、中国微娱乐、两个聚读网、帖巴巴、58阅读网、看看贴等发表了我写的《呈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不要胡闹》一文。
三、冷眼旁观、暗中调查。
该公告中写:“一、建设项目: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项目”“三、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章江46号,联系电话:。”“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地址:渊明北148号;现场办公地址:本市下沙窝21号,联系电话:。”“六、签约期限:自本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搬迁期限: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万燕娥:
2015年9月16日15时02分,我拨打110再次报案。不久,有南昌市东湖董家窑的人以xx635977打来电话,大概十分钟后,110警车载着两位赶到,我悄悄记下了他们的,经事后到的公示栏核对,两位分别是:012841、姓名熊靖宇、职务警长;015481、姓名杨俊、职务社区。我带领他们来到二楼,楼梯口站满了人,我对一位手拿材料的中年男人说:“我报案了,来了,你们拿出证件来,谁委托你们来测量的?”中年男人冲里面喊:“别量了,都出来。”我们跟着中年男人走进二楼走廊,熊明冲我大声囔囔:“你有房产证吗?”我心想:这里106户都没有房产证,这是我们与我们单位之间的事,你管得着吗?熊靖宇警长对中年男人说:“你们拿出证件来。”中年男人冲熊靖宇警长挤眉弄眼,套近乎:“你不认识我了?”中年男人报了一个人的姓名,中年男人说:“我没带证件,你们谁带了证件吗?”结果都没带证件,中年男人说:“我去拿证件。”熊靖宇警长说:“多拿几份过来。”他们离开后,熊靖宇警长说:“他应该是百花洲房管所的万大毛。”熊靖宇警长对我悄悄记了他们的很不高兴。熊靖宇警长说:“只要他们有证件,不是无业游民冒充的,我们就不管。”大概十几分钟后,有人送来了两块胸牌,熊靖宇警长杨俊用手机对两块胸牌进行拍照后,将两块胸牌还给了他们,我接过其中的一块胸牌看到该胸牌上有如下内容:东湖区旧城(棚户区)指挥部,相片,姓名刘建明,加盖的公章为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项目房屋征迁工作分指挥部。来到,我在一张非正规的《接处警登记表》的报警人一栏签下了我的姓名,然后,我来到三楼向李秋庆所长投诉,熊靖宇警长向李秋庆所长汇报完就走了,针对“谁委托他们来的?”的问题,李秋庆所长请我去问区有关部门,要不,请我单位来报案也行,我可以走了。
七、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更加疯狂,以下公告可鉴证。
一、征收范围: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附规划红线图);上述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试想:“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房改业务”,请问:既然你们认定住宅,不符合房改政策,你们策动住户去要求房改,这不明摆着是一个嘛,有意制造尖锐的矛盾。假如房改申请侥幸通过,你们又反过头来咬一口,说有关部门非法给非住宅办理房改,房改无效,所取得的房产证无效,哭去吧,岂不是要害死好多人?!
2015年9月16日上午,我发现果然有一伙人来了并在丈量,大院内人山人海,嘈杂鼎沸,熊明、万燕娥、芦保昆也混杂在人群中,我还和芦保昆握手并交谈过一会儿,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留守处二把手胡循忠也来了。我问其中的一位测量人员:“谁委托你们来测量的。”他说:“省一建公司。”
四、房改。
2015年6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下沙沟8号1栋的各楼道口贴满了三个人发布的政令性通知,全文如下:
东湖区:
联系人:七片区征收小组 (办公室)
在没有取得立项批文并由该批文明确其为该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的情况下,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于2015年4月11日发布《房屋征收预告书》,预告书上加盖了“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公章和“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的公章。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
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的情况下,南昌市东湖区城市建设局以“二七北铁沿线(滨江片区、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的名义将下沙沟等六个临近二七北铁沿线的地块申报市(旧城工作指挥部)请求列入2015年旧城计划。
1、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2、建设工程立项的批文; 3、建设项目用地报告;4、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总平图的批复(含《工程总概算表》)(或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规划用地红线图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或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7、年度投资计划;8、建设用地批准书;9、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10、金融机构出具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证明;11、开工报告的批文;12、房屋拆迁许可证。
3、新华网()发展论坛台栏目、求是理论网于2015-08-02 06:19同时发表了我写的《商请南昌市某征迁工作分指挥部不要寻衅滋事》一文。
我判断:南昌市人民办公厅以洪府厅发[2015]110号(抄告单文件)的形式以上事情,南昌市东湖区人民趁机利用并进一步借题发挥:
因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项目工程建设需要,须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之,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条件已具备,决定对所涉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按关并结合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14日下午,我发现我居住的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下沙沟8号1栋的过道及大院内贴出了以下通知:
二、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在此,特通过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和江西省省委“民声通道”向南昌市东湖区旧城指挥部喊话:
洪发改投字【2015】38号
六、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搬迁期限内与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南昌市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事处,完成搬迁。
1、第一个旧改项目现身并至今挂牌存在。
公章之二: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
九、以寻衅滋事的方式动迁。
四、签约期限:自本决定下达之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
在一片投诉、质疑、声中,该工程居然能够迅猛推进,不把的危害之大,直让人感到。可想而知,建设资金都未落实,这些被骗出门的住户将会落得如何悲惨的结局,受此危害的住户正在日益增多,而利用这种悲惨市生米做成熟饭正是策划者的预期,打一个比方,就像残疾人乞讨一样,让善良的人感到恶心、厌恶和惊悚。
前期我已经充分掌握了“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下沙沟)旧城(城市棚户区)项目”没有取得任何批文的,如今又掌握了以上情况,并他们的非法行为严重本人的,事关切身利益,我决定再次报案。
报来“东府文【2015】2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进一步做好旧城(棚户区)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根据市办公厅“洪府厅字【2015】110号”抄告单文件,经研究,同意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熊邓村、下沙沟、沙滩魏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请抓紧完善规划、用地、环评审批等项目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房屋征收决定书
以下是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转复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针对《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一文的回复节选:“一、根据我市旧城项目“连线成片”的思,我区在去年以“二七北铁沿线(滨江片区、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的名义将下沙沟等六个临近二七北铁沿线的地块申报市请求列入2015年旧城计划。经市相关部门调研讨论,批准该旧城项目列入我市2015年旧城范围,并将项目名称变更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洪府厅发[2015]110号文,2015年4月1日下发)。你所反映的情况应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下沙沟地块(以下简称:下沙沟地块)。”“二、“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下沙沟地块涉及集体土地上征收、农房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分别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根据《东湖区2015年第一轮房屋征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3月下沙沟地块分设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片区指挥部,因在该时间点未明确拟定项目名称,分指挥部、片区指挥部暂命名为二七北铁沿线;即为出现你所反映的“东湖区二七北铁沿线旧改项目集体土地(下沙沟片区)房屋征迁工作分指挥部”的原因。”既然以上两个旧改项目其实是一个旧改项目,既然去年“市相关部门”就已经将项目名称变更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铁线湖、铁西货场、二七北粮库、下沙沟、沙滩魏村、熊邓村地块)旧城项目”,为什么第一个项目名称至今还在使用,为什么不挂牌为“南昌市东湖区临江商务区滨江片区地块旧改项目集体土地(下沙沟片区)房屋征收工作分指挥部”?!
五、再次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