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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遭到性侵 到了派出所事情却发生了反转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肥东县店埠镇上演了一幕嫖客未付嫖资,失足女怒而报警称被性侵的闹剧,结果,双双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27日11时30分许,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接到尚某某报警称自己被性侵了,现在人还在宾馆。接警后民警宋凯、詹青青迅速赶到现场,并在宾馆内将嫌疑人郭某某控制。

  调查中,郭某某承认自己与尚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可是对于其他却不愿多说。鉴于多年来的办案经验,民警觉得其中定有蹊跷,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审讯时,民警告知郭某某若不从实交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将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听到将会判刑的郭某某赶忙说道“我手机里面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我们都是自愿的。”

  原来,当日凌晨二人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约好到肥东县店埠镇一家宾馆内进行性交易,按“约定”郭某某支付尚某某3000元作为嫖资。然而事后,郭某某却不愿意支付,尚某某感觉被欺骗了,于是以自己被性侵为由报警。

  经审讯二人对其卖淫嫖娼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郭某某、尚某某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肥东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记者 张毅璞 实习生 金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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