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济南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简章2016年11月27日章丘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经市委、市同意,现将2014年章丘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该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