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有关于苏嫣帝煜的话题受到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苏嫣帝煜问题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苏嫣帝煜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收集并整理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的与苏嫣帝煜问题相关的信息吧。
以上就是关于苏嫣帝煜这个话题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这些新闻大家能够感兴趣哦。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刘硕 白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这部专门法律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和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本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针对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的问题,本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问题,本法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法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被男生边抽边吸奶感觉 http://www.xinzhiliao.com/bj/shiliao/17651.html- 标签:苏嫣帝煜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
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刘硕 白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
- 红星专访|“最美医生”吴安华:呼吁在医学生本科阶段设立院感防控课程
- 人民日报钟声:美国没有资格充当“人权判官”
- 恒大集团凌晨回应央行、银保监会约谈:将全面落实约谈要求
- 中国电信今日A股上市 运营商“三巨头”或将齐聚A股
- 恒大集团凌晨回应央行、银保监会约谈:将全面落实约谈要求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两月有余,实施情况怎样?
- 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坚定走好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之路
-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已准备好与塔利班领导人直接对话
- 12个产业生态圈 58个产业功能区亮相
- 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为建设幸福成都健康成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