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批捕涉疫犯罪案件数达"非典"时期8倍
最高检通报称涉疫网络犯罪尤为突出
批捕涉疫犯罪案件数达“非典”时期8倍
本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会透露,我国网络犯罪高发多发已成为常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网络犯罪突出。
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加大对网络“黑灰产”司法治理力度,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4%以上。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此次疫情发案数较多,主要原因就是涉疫网络犯罪突出。在所有涉疫网络犯罪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犯罪数量最多,诈骗犯罪发案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化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套路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危害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以及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网络犯罪等,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犯罪。同时,大力推进网络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单位在网络犯罪追赃挽损上的协同作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此次发布的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3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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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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