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 内蒙古多伦县26人被问责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 内蒙古多伦县26人被问责
锡林郭勒2月13日电 (记者 张林虎)针对多伦县党委政府及其所辖相关乡镇(社区)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发出《通报》,26人被问责。
《通报》称,多伦县确诊患者张某某于1月28日出现全身酸痛、乏力、头晕等症,30日因病情加重到多伦县中医院就诊,次日在该院输液治疗,2月2日在该院进行复诊;2月3日至5日,张某某在多伦县大北沟镇南风雨诊所输液治疗;2月7日,张某某到多伦县医院急诊科就诊,随后转至传染病区进行隔离,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12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同日,其母亲、妻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截至目前,经过对张某某流行病学调查,共排查张某某密切接触者49人,其中2人诊断为疑似病例(张某某母亲赵某某、妻子李某某),45人在多伦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人在正蓝旗隔离医学观察,1人在安徽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经调查核实,多伦县党委、政府及其所辖相关乡镇(社区)、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在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排查管控不到位,给全盟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不良影响。
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决定对多伦县党委、政府在全盟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多伦县委书记赵宏伟向盟委作出深刻检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建军向盟行署作出深刻检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惠泽宇向盟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副县长柳立萍党内警告,对副县长卢彦军、杨建军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多伦诺尔镇党委书记田欣党内严重警告,免去高入伍多伦诺尔镇党委副书记、提名免去镇长职务,对多伦诺尔镇副镇长高秀琴诫勉谈话,对多伦诺尔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田学忠诫勉谈话,对多伦诺尔镇副镇长乌云飞诫勉谈话,给予多伦诺尔镇善因社区党支部书记孙建华党内警告,给予多伦县教育局局长黄树林党内警告,给予大北沟镇党委书记高艳青党内严重警告,给予大北沟镇镇长范晓蕾政务记大过,对大北沟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邱立广进行约谈,对大北沟镇副镇长李可鑫诫勉谈话,给予大北沟镇党政办主任、兴华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凤楼党内警告,给予大北沟镇卫生院院长严卓岐党内警告,给予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任和秉峰党内严重警告,对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疾控中心主任夏振华诫勉谈话,给予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马德伦政务警告,给予多伦县中医院院长李广义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给予多伦县中医院副院长刘耀英政务警告,给予多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联系监督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及所属部门)组长岳智明党内警告,责成多伦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对县中医院师冠今等医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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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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