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2人决定逮捕
1月8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正永决定逮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正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强决定逮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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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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