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如月不说话了,屋子里面一下子就安静的有些尴尬。李琮心开始深深的后悔了如月这个愚蠢的计划,带着莲儿来看慕晨轩,让这场探望完全成了幼稚的炫耀和挑衅。看着慕晨轩坐在轮椅里,苍白憔悴的样子,她心里没有一点报复后的快感,反而更加的伤心难过。
李琮心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叫出慕公子这个称呼的,她觉得叫轩太肉麻,叫晨轩,小轩也别扭,才发现虽然他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可是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没有达到恋人之间的那种亲昵,有着咫尺天涯的疏远。
也许如月说的对,她是应该强势一点,可是他的淡泊和冷静就是让她强势不起来。在从前的那个世界里,她最讨厌那些没有男子气概,一见女人就慌神,接吻前还得征求意见的男人,现在看来,在慕晨轩面前她就是那样令人生厌的软脚虾。
见他蜷着身子,好象随时会倒下的样子,孙氏想是他久不下床,现在肯定是累了,就走过去想把他怀里的东西拿开,让他到床上歇一会。拿开了维尼一看他的脸,吓了一跳,只见他的脸色是灰败的白,唇角挂着一缕血丝在煞白的脸上显得触目惊心。
搜肠刮肚的想了一夜,把所有生活里的,电影、电视剧里的追人秘技想了个遍,才发现原来从古到今追人的招儿也就是那么几种。综合了一下,写情书、送定情信物,手段虽然老旧了点儿,但是无论从使用频率和实用性上都名列前茅。
既然是定情之物当然要独一无二,而且要一对才行,想起了慕晨轩锁骨下的海棠纹身和她胸前的彩蝶纹身,那么巧两个人都有纹身,之中倒象是姻缘天定一样,她买下了那块翡翠,定做了一对吊坠,一块雕了海棠,当中刻着轩字,一块是玉蝶,中间刻着心字,用纯金的链子穿了,自己留下了海棠,玉蝶打算送给慕晨轩。
李琮心极力搜索着记忆中有限的那几首言情的古诗,也不知是不是古人太过多愁善感,那些诗词大多太过悲切,想来想去终是这四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持子之手,与子偕老”用来表达她对慕晨轩的心意最合适不过了。
“其实让我来,也是这个意思。是个念旧的人,不想始乱终弃,原本是有心和公子共结连理的,只是若是公子当真不情愿,也不想,纠缠来纠缠去的没意思。公子也知道,想跟的大家公子多的是,皇上也催着大婚,所以今天让我来,要公子一句痛快话,若是果真不行,就向皇上讨了你府上的世子。话先和公子说在前头,省得公子到时有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