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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申报必备条件

  日前,2017年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开始,职称制度全面深化。

  贵州省将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地区、单位、行业组织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其中,副高级评审权下放到市(州)、省属本科院校、科研单位、省级三甲医院和省内大一型企业,中级评审权下放到县(市、区)、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有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可授权评审该学科正高级职称。市(州)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民营经济组织人才、服务三农行动农技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开展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同时加强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从今年起,贵州省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相关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贵州省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凡是国家职业资格有关中明确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强化职称评审的基层实践导向。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连续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职称评审条件,基层认定的职称在基层单位有效;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结构、岗位比例,对乡村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给予重点倾斜。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紧扣“大扶贫”战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省、市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今明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可先参加评审,评审通过的,应在聘期内补足服务基层年限要求。

  据悉,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将在9月30号以前结束,各系列评审工作将在11月底完成。(记者王珩 贵州台记者周香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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