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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法律事件社会热点:执法之网络直播与拍摄

6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将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并用文字进行注解,告诉网友执法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发生的一切。“从郑州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来,我们一直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想办法搞创新”,中原区执法局副局长、大队长张金坤说,通过网络直播,可以让市民监督执法队员,也可以让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的规则,让执法过正、公开、公平。(6月4日大河网)把自己的执法过程亮相到网络上,这是“互联网+执法”提升管理水平的一种创新。方这番创新的目的,是想让广大市民了解规则和执法过程。实际效果上也让某些公共规则的商贩“不好意思起来”,忙不迭地向人员,“改正行为,不再违法”。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执法直播视频获得24259次网络点击量,足以证明广大市民对执法的关注度。不少网友发表评论,理解工作的必要与辛苦,认同执法网络直播的创新与径,表示了“郑州的会越来越好”的信心。然而也有网友质疑,“要打人的时候是不会直播的”,“最好是每次都直播”,“摄像头质量一直这么好就行了,别动不动就坏了”。在同志听来,这些跟帖是大煞风景的,令人扫兴的。明明是一件好端端的事情,为什么偏偏有人浇上一盆冷水呢?别这么灰心丧气,七嘴八舌的好处是让问题的方方面面思考得更全面些。不难想象,主动把执法过程直播到网络,一定会是文明执法的,一定不会把自己执法中的“丑”到面前。而诟病的结症,就是执法、非法执法现象。说来很令人不解,百般纠结。既然如中原区执法局局长苏保富所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这个城市更好”,为什么常常不受市民待见呢?难道每天于城市的市民们不愿意城市更好吗?其实矛盾的根源就是那么几个,执法的对象是社会底层弱者群体的小商贩,容易受到多数人同情;边商贩给部分市民带来购物的方便;部分商贩公共秩序屡教不改,惹得“烦不胜烦”,执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与约束,执法经济罚款指标等导致执法;上级领导对城市管理要求不合情理脱离实际让部门背书。现在看来,解决这个矛盾也不难。只要部门依法执法、透明执法、直播执法。依法执法即执法行为要符合国家法律。依规执法就是公开上级领导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按照要求执法;至于上级要求是否合情合理,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也不是部门的责任。直播执法就是把中原区执法局尝试的网络视频直播,作为基本规则。每一次执法都力争网络直播视频,让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的要求与规则,让非法经营的商贩于广大市民眼前,同时有利于人员文明执法,直接接受大众监督。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出一个问题。执法过程,市民能否拍摄并放到网络?本人认为应当是可以的。第一,行为规则是,法无皆可为,国家法律没有拍摄执法过程;第二,既然公开执法过程没有市民围观,就没有理由市民拍摄;第三,自行直播执法过程,有可能选择性拍摄和直播,若无市民补充性拍摄,就难“执法过正、公开、公平”;第四,执法应当接受的监督,拍摄执法过程是有效的监督手段之一。中原区执法局局长苏保富说,“希望更多市民参与并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不容易”。殷切话语表露殷切之情,准许市民拍摄的执法过程,是保障“市民参与并理解”的必要条件。城市管理工作肯定是不容易的,如果让广大市民参与并接受市民监督,就能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就能让工作相对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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