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听听他们怎么说
习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三次写入党代会报告,体现了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男女平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统筹推进的执政理念和鲜明导向,为实现男女平等依法行使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根本保证。
习总多次强调,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党的以来,我国不断强化男女平等的法治保障,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强调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依据;刑法修正案加大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猥亵案件的惩治力度;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保障男女平等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
2022年10月30日,全国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次修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我国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对各项的全面享有。明确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增设了多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在完善妇女各项权益、强化保障力度、完善救济措施、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确保广大妇女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权益,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第三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实践活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为性别平等夯实了保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从历史上看,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宪法原则,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各项权利,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这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法律依据和实践保障。
对妇联组织寄予了殷切希望。全过程人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在坚持男女平等宪法原则上,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已有经验中赋予新的使命,积极参与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细化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中去,源头解决妇女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心系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发挥强根基、扩覆盖、增活力的积极作用,用力用情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政府要做好服务型政府,统筹安排好男女平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节奏,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强联合联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持续筑牢家庭阵地,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干部有担当作为,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继、十九大之后,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三次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明了党和政府促进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依法保障妇女权益取得的重大进展、重要成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真正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途径,在全社会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使人们更新性别观念。强化政府责任,构建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成员公平发展。建立性别平等监督、评估机制,积极推进国家两纲要和河南两规划目标的实现。
切实为妇女发展保驾护航。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最有权威的妇女组织,不仅能参与并协助政府制定各项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能组织各项有利于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的活动,也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努力提高女性参政水平。习总强调,“要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采取向女性倾斜的政策和措施,敢于把女干部放在更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促使女性干部的成长。
全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建立健全保障女性受教育权的利益调节机制,发展女性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女性的基础教育水平,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男女之间占有教育资源的差距,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为妇女赋能。广大妇女要努力做到思想观念上不断更新,志向目标上不断追求,知识能力上不断提高。
作为妇女理论研究者,要针对妇女权益的特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走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去,反映妇女“急难愁盼”,将地方经验和典型案例融入政策分析和立法建议之中,推动妇女理论研究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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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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