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重磅!广东一地发布楼市调控新政!
2月27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再出楼市重磅新政。文中提出:
此次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的变化,一是对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要求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二是对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企业购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旨在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东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记录(含商业性住房和公积金住房,下同)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东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记录,或在东莞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督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积极应对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情况,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根据住宅项目体量规模、价格水平以及对区域房价的影响,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待出台具体申报细则后按其执行。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进一步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比例,增加住房供应数量,促进供需关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5000套。严格落实住宅用地项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实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限价住房的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对象群体享受政策红利。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区域分化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化解市场潜在风险,抑制不合理需求过度释放。
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街部分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视情况尽快扩大统计镇街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进一步提高二手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易。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企业及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预售资金降级监管、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并加大曝光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起实施。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一是对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连续缴纳社保年限要求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二是对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企业购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旨在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一是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二是强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明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审慎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旨在合理降低金融杠杆,防范房地产过度集中。
(三)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明确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旨在抑制不合理涨价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拿地。
(四)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明确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等措施,促进供需关系平衡。通过加大人才安居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价住房落地实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从土地供应源头稳定房价预期,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街部分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尽快扩大统计镇街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旨在科学分析市场趋势变化,进一步提高房价透明度。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明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旨在加强房地产惩违治乱力度,净化行业市场环境。
综上,本次出台的“莞六条”在去年7月25日施行的“莞九条”基础上,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通过综合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供需平衡,遏制投机炒房,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相关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期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波动,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采取科学、精准、有效的措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不断完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做好“一城一策”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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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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