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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卫生厅电话)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卫生厅电话)

 

其实有时候我们的内心远远没有表面那么潇洒,背影一转身就可以,而心里的空缺要怎样去填平?离开后的日子我瞒着所有人爱了你好久好久,我想这应该是我说分手的代价吧。但是该偿还的三年时光已经够了吧,剩下的我只想活给自己看。

1月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海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将年度的统一报销的标准从300元调整为:60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500元、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700元。

海南日报记者 武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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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年度报销标准调整

60周岁(含)以上报销700元

《通知》规定,调整年度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元、二级医疗机构5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其中,原来年度起付标准中,一级医疗机构为50元,此次调整后,居民看病起付线大大降低。

年度最高支付(报销)标准(含一般诊疗费)从原来统一的300元,调整为60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500元、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700元。

另外,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个人支付比例为70%。取消每日最高支付限额(40元)。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增加三级医疗机构为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城乡居民使用国家谈判药品需先行自付10%。

提高保障水平

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负担

人生,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人人都有自己的路,也可以去选择,人生一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若是斤斤计较,就会因小失大,往往得不偿失。真正聪明的人,不会在乎表面上的吃亏,而在乎实质性的”福”与”利”。能吃亏的人,吃的只是小亏,得的实为大爱,且一生平安。

为什么调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待遇标准呢?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涛表示,海南于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统一,随后经过两年的运行,对海南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待遇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以及对参保人进行了解。据参保人反映,原来的年度300元的普通门诊待遇标准,总体来说还可以,但是对于患有慢性病、基础病还有一些多发病的城乡居民来说,这个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还存在不足,还有不够用的情形。

另外,海南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同时,根据国家要求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负担。

为此,海南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其中,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580元;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了40元,达到320元,所以2022年的筹资水平达到了每人900元的标准,通过提高筹资水平增强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能够给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让参保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洪旭 实习生:殷天舒

值班主任:张杰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唐咪咪

世上除了生死,其它都是小事。不管遇到了什么烦心事,都不要自己为难自己;无论今天发生多么糟糕的事,都不要对生活失望,因为还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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