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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调整楼市政策 降低购房首付比例

多地调整楼市政策 降低购房首付比例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利率的1.1倍。

  有的地区对第二次申请公积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降低公积金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襄阳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的,比照首套房政策执行,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下调对楼市影响有限,主要是因为公积金额度存在上限,通过公积金实现低首付、高的操作很难实现。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6月15日发布的《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重庆市提出,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置换);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发放,保障资金供应。明确公积金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于二套住房的认定,过去更多从商业银行层面进行强调,而公积金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对少。此次重庆对公积金的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了调整,对于曾经有两套住房或两次记录的家庭来说,依然可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支持。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43个,比上月减少4个。从各线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二线%,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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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最新楼市调控政策
  •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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