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都市生活  楼市

沈阳这些情况可拒交物业费?那是你理解错了!|选房帮NO.8

编者按: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费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是十分巨大的,物业服务逐步完善也标准着人们的高品质生活的提升。以下这几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根据辽宁省目前实施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信息,笔者可以坚定的告诉您:纯属误传!那么这期选房帮笔者就也与您一起聊聊关于与生活相关物业那些事。

那些年误传?但您需缴纳物业费的事!

物业费10年以上无变化 服务“打折”部分业主拒交费

这些小区多数为老小区,多数物业也曾想到提高物业费用,或者动用维修基金进行小区设施的整体提升,但是这都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基本上是难以实现的,计划方案也就一直搁浅。这样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持续降低,随着时间推移小区损坏也越来越严重,再投入维修资金则越来越大。而小区居民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也逐步增多,就形成了持续的恶性循环。这种情况在房屋交易的时候需要后补物业费。

网传: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 业主可拒交?辟谣:纯属误传 条例中没有“拒交物业费”条款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网上确实有部分帖子在传播的8条消息均不实。据了解,修改的条例内容和这些网络传播的消息没有任何关系。《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和删除的内容是为了落实去年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加强行业自律”的改革精神,将资质管理调整为信用管理,通篇并未对物业管理收费的内容提出增设或修改。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条款,甚至没有“拒交”一词。而网上流传文章中所称的“8种情况”,没有一种情况引用于《条例》相对应的条款。此外,还有很多网上的文章对《物业管理条例》内容的断章取义。

物业不达标,如何维权?需要理性依法维权不能采取“拒交物业费”。

具体维权方式可以采取:1.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进行督办。3.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4.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物业服务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5.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依法依规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拒交物业费有哪些后果?不仅小区环境越来越差,而且还影响业主信用记录。

拒交物业费,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拒交物业费”,损害物业企业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已交费业主的利益,实际效果是很容易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更多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企业撤离,小区弃管,建筑物和小区环境质量大幅下降,居民财产将受到损失。

此外《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到,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和生效判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如果录入到个人信用系统后,会对业主今后信用贷款、房贷等方面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沈阳各区物业费了解下 看看你家上榜了没?

栋察楼市制图(楼盘排行:2021年沈阳销量榜单)

以上为2021沈阳各区销量前十的楼盘物业费情况,从图表中我们可以发现物业费的均价在2.7-3.8元之间;和平区、沈河区部分楼盘物业费较高,各区域地理位置、房价及各大开发商的品牌同样是影响物业费的重要因素。

最后提醒: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不要采取激进的方法不缴纳物业费,如若不交也会影响后期房屋买卖交易等问题。

买房缺钱?沈阳这些“低价盘”可以看看,5字头起!

收房后将花费高达22.8w 还着月供之后还要交......

长白岛学区如何划分?房价变化多少?|选房帮NO.5

沈阳老旧小区改造如何加装电梯?|选房帮NO.4

沈阳变化大 买房一定要先看规划!|选房帮NO.3

顶层带露台、一层有花园,怎么选?|选房帮NO.2

道义 vs 经开区 两大刚需板块 买哪儿?|选房帮NO.1

◆|雨薇

和平湾断头路复工了!

网传:沈公积金首付、贷款额度迎利好

沈阳商贷转公积金终于有希望了!

为沈阳8.67万疫情志愿者点赞!

不问不知道!浑南九小家长真敢讲

浑南东湖沈阳国际体育中心破土动工了?

2021与2022年沈阳二手房价格最新对比

宁官、丁香湖等单元最新规划都在这了!

钱塘江大潮资料 http://www.xinzhiliao.com/sj/chunji/9194.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小公主她三岁半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